目 录
特稿
鲁广锦 | 中国自主人权知识体系的三维意涵
王利荣 | 刑释人员复权制度集成的实践逻辑
刘强 | 体面劳动视角下“劳动安全卫生”概念的局限
宋泽、王理万 | 未婚母亲权益保障的宪法学审视——兼论我国宪法中母亲保护条款的解释方案
李卓伦 | 澳大利亚工商业与人权实践的检视、反思与启示
王新怡 | 政治极化背景下的美式人权悖论——以堕胎权之争为例
摘 要
特稿
1.中国自主人权知识体系的三维意涵
作者:鲁广锦,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
摘要:自近代人权概念登上历史舞台以来,由于种种原因,人类社会关于人权的知识体系基本由西方国家所建构和主导。中国式现代化赋予中华文明现代力量,正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在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中,中国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正在加快建构中国自主人权知识体系,开辟人类人权文明新境界。中国自主人权知识体系是人类人权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与人类人权知识体系有许多相通之处,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中国自主人权知识体系在思想本源、理论特质、价值向度上有着自己的追求,也有着自己的优势。中国自主人权知识体系做到了既立足中国又借鉴国外,既挖掘历史又把握当代,既关怀人类又面向未来,是合理的、科学的人权知识体系。中国自主人权知识体系生成于中国的基本国情,发展于中国的人权实践,是被实践证成了的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符合中国人权发展实际的人权知识体系,建构起新的人权知识范式。
关键词:中国自主人权知识体系 思想本源 理论特质 价值向度
2.刑释人员复权制度集成的实践逻辑
作者:王利荣,广州应用科技学院法政学院教授、广东省城乡文化发展中心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摘要:在犯罪治理体系中,与运用识别技术强化管控特殊人群相比,刑释人员融入普通人生活始终是一个被搁置或被淡忘的话题。面对社会的冷漠和排斥倾向,仅仅摘掉受刑人标签即运行前科消灭机制,仍不足以帮助这类弱势加“另类”群体再社会化。“因犯罪失权—失权法律原因消失—复权—平权”的过程控制,不仅能更新普通人的权利观,提升特定人的权利意识和能力,还能在义务泛化的情形下压实基层政府的职责;逐步压缩特定人被限权的空间,一方面直面普通人与特定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冲突,另一方面也真正将社会共治构想建立在社会共存基础上。因此,复权制度集成的实践逻辑应当是:在司法因应层面,扩大犯罪记录封存范围,将积极复权措施提前到自由刑执行阶段,运用政策杠杆适度压缩限制从业空间,畅通司法救济渠道限制义务主体的乱作为;在政府作为层面,基于刑释人员再社会化紧密衔接刑事法与行政法,将针对这类人群的专项服务嵌入社会福利、卫生医疗、文化教育、就业指导、劳动保护等普惠体系,消减直接和间接歧视;在社会接纳层面,借助社会工作理念与方法,消除或淡化普通人与出狱人的心理隔膜,还给后者普通人身份。
关键词:刑释人员 消极复权 积极平权 制度集成 实践逻辑
3.体面劳动视角下“劳动安全卫生”概念的局限
作者:刘强,江苏大学法学院讲师。
摘要:劳动立法完善的前提是相关基本概念的清晰和准确。“劳动安全卫生”这一概念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均存在局限:理论上,该概念是从管理者视角出发,基于提升劳动效率的目的而对劳动过程的一种成本管理式的管控,缺乏对劳动者个体的充分尊重;实践上,该概念主要应用于生产领域或者危化领域,未能涵盖所有领域,并对劳动者精神健康缺乏制度关照。这些都与我国作出的促进体面劳动的承诺不兼容,二者在价值目标、保护媒介、保护对象、保护思路等方面存在差异。体面劳动要求立足于尊重劳动者个体,从维护劳动者的物质和精神利益出发,对工作中已然和未然的各种因素加以治理。对此,用“职业安全健康”这一概念取代“劳动安全卫生”是更为稳妥的路径。
关键词:劳动法典 劳动安全卫生 体面劳动 工作环境
4.未婚母亲权益保障的宪法学审视——兼论我国宪法中母亲保护条款的解释方案
作者:宋泽,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王理万,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教授。
摘要:我国《宪法》第49条第1款规定,母亲受国家的保护。有学者主张“母亲”的宪法内涵包括未婚母亲,这可能为未婚母亲向国家寻求自身权益保障提供直接的宪法依据;但该条款并未明确“母亲”的外延界限,又缺乏明显的基本权利特征,因此有必要进行宪法解释。母亲保护条款具有基本权利面向,“母亲”在制宪原意中是受制于“婚姻、家庭”的法律身份,并非单纯建基于生育事实。而以生育行为作为切入点,也能从婚姻权推导出“婚姻、家庭、母亲”之间的社会关联必然性。母亲保护入宪滥觞于《魏玛宪法》,自1936年《苏联宪法》起逐渐累积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传统,在我国宪法史上则由产妇保护演变而来,其历史脉络能为上述解释方案提供佐证。母亲保护主体限制的合理性还能由维护母亲在家庭秩序中的个体自由,以及平衡家庭稳定与婚姻自由等立宪目的予以证成。尽管未婚母亲难以诉诸我国宪法中的母亲保护条款,国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积极义务与人权保障条款等解释路径仍可能在宪法框架内安顿未婚母亲权益。
关键词:母亲保护 未婚母亲 立宪目的 主体限制 男女平等原则
5.澳大利亚工商业与人权实践的检视、反思与启示
作者:李卓伦,兰州大学法学院讲师。
摘要:为了缓解工商业发展对人权产生的负面影响,澳大利亚政府积极响应工商业与人权倡议。目前,澳大利亚主要通过以反歧视和反现代奴役制为核心事项、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义务的国内法律要求企业负责任经营,并通过意识提升、实践引导、正向激励、行业建设等政策策略促进企业履行人权责任。与此同时,澳大利亚还建立了由国家司法救济机制、国家非司法申诉机制和非国家申诉机制构成的多层次的受害人救济体系。即便如此,澳大利亚在工商业与人权领域的“治理差距”仍十分明显,主要体现在顶层设计长期缺位、规范要求碎片化分布、法律实施力度不足和救济机制实效不佳等方面。为了更好地应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时代对工商业与人权的挑战,澳大利亚有必要通过制定国家行动计划、优化法律政策体系、建立部际协同制度和完善公私救济机制等路径提升工商业与人权治理绩效。对澳大利亚政府在工商业与人权领域治理实践的检视与反思,不仅可以帮助在澳中企加强人权合规建设并为我国提升工商业与人权治理效能提供镜鉴,也有助于发展我国工商业与人权学界的区域国别研究范式。
关键词:工商业与人权 国家保护义务 反现代奴役制 救济机制 澳大利亚
6.政治极化背景下的美式人权悖论——以堕胎权之争为例
作者:王新怡,吉林大学法学院2022级博士研究生。
摘要: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多布斯案作出的判决认为,无论是从宪法文本、历史传统还是先例方面分析,堕胎权都不是一项宪法权利,从而推翻了罗案和凯西案的判决结论。美国堕胎权之争经历了从非罪化到入罪化,又到宪法保护堕胎权,再到堕胎权不受宪法保护的变化过程,折射出美国政治极化的演绎逻辑。美国有关堕胎权之争的实质是男女平权问题,而男女平权的争取与实现更是自美国建国以来就存在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堕胎权之争表明,美式人权所宣扬的以保障个人自由为中心的价值观并非为美国两党所真实奉行。美国两党在堕胎议题上的立场分歧,充分说明了在政治极化背景下美式人权存在着严重悖论,美国的人权观与人权实践无法做到自洽。
关键词:多布斯案 堕胎权 美式人权 政治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