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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国际人权法的新发展”讲座顺利举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30    点击量:

2023年5月26日下午15时,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主办的“国际人权法的新发展”主题讲座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图书综合楼0111会议室召开。此次讲座邀请到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副教授唐颖侠,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法学院副教授陆志安二位老师担任主讲人,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讲师杨博超、武文扬主持。

唐颖侠老师以“工商业与人权视角下数字环境中的儿童权利保护”为题进行发言。唐颖侠老师对数字环境进行了定义,并探讨了此议题可能涉及的儿童权利,包括隐私权、发展权、受教育权、休闲娱乐的权利和参与表达的权利等。

唐颖侠老师分析了儿童在数字环境中面临的风险和机遇,指出数字技术具有两面性。从积极的角度看,数字技术有助于儿童获取信息、休闲娱乐、参与政治。唐颖侠老师以“环保少女”格蕾塔·通贝里(Greta Thunberg)、“瑞恩的世界”(Ryans World)为例,展现了儿童如何在数字技术环境中实现传统视域下可能难以充分享受的权利;从消极的角度看,儿童在数字环境中也有受到伤害的风险。根据欧盟分类,这些风险包括:内容风险(如接触到不适合其年龄、不可靠的信息)、接触风险(如陌生人联系儿童)、行为风险(如网络欺凌)和合同风险(如有针对性的广告和隐藏的费用)。

唐颖侠老师还向大家介绍了将工商业与人权视角纳入数字环境中的儿童权利保护的原因和方式。由于当下数字环境呈现权力分散化的趋势,加之父母同意机制的局限,数字环境中儿童权利保护的效果不佳。唐老师认为,应从“赋权式”转向“去责任化”的权利保护路径,将《联合国工商业和人权指导原则》中“保护、尊重和补救”三支柱融入数字环境下的儿童权利保护中。第一,国家应采取立法和行政措施,尽到对儿童的保护义务;第二,企业有尊重数字环境中儿童权利的责任,应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将儿童数字权利保护纳入企业人权政策;第三,通过建立补救程序对负面人权影响提供救济。

(唐颖侠老师发言)

陆志安老师以“国际人权法前沿问题漫谈”为题做了发言。陆志安老师首先对唐颖侠老师的讲座内容进行了回应,指出在数字环境之下,人的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挤压,作为人权核心的“人之为人的权利”更应受到重视。正是出于数字时代下对人权的思考,才需要强调算法透明度,确保数字公民,尤其是特定群体的权利保障。

其次,陆志安老师结合欧盟和美国数据治理的不同路径,引出在全球化进程和数字化的大背景下,世界是更加整合还是碎片化的问题,及其对国际人权法和人权机制带来的挑战。陆老师认为,冷战后的世界格局及其变化、经济贸易的合作与竞争,以及意识形态等因素都将影响人权的发展,人权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道德和价值的问题。

陆志安老师指出,人权是当今时代的经络,其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与国家安全、区域与世界和平、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议题紧密相连。与之相应地,人权义务的主体和范围也有所变化。国家需要在何种范围内、多大程度上承担人权义务,以及如何让企业承担相应的人权责任,在软法机制下实现人权尽责都值得思考。总体来说,陆志安老师认为人权的效力在不断增强,这种强制力既可以来源于政府,也可以来源于市场经济。当然,人权与市场、企业也需要找到一个平衡。

(陆志安老师发言)

最后,两位老师就人权研究院师生提出的有关儿童与电子游戏、父母的责任、企业责任、儿童劳工等问题进行了解答。本次讲座在师生的热烈讨论与交流后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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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师生合影)

本次讲座是我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一项内容。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活动,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努力推动学科、科研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案:武文扬、杨博超、汪珈同、刘思源

摄影:刘思源、汪珈同

编辑:谢炅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