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下午13:30-15:30,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CNIE,以下简称“中促会”)组织国际非政府组织和国际基金会负责人,以及发展中国家知名学者赴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考察交流。座谈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图书馆一层会议室成功召开。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教授、副院长班文战教授、孙萌教授、杨博超老师、武文扬老师以及人权研究院硕博研究生参加交流。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教授主持会议)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班文战教授出席会议)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孙萌教授出席会议)
本次交流座谈会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教授主持。张伟教授首先为代表团介绍了人权研究院参会人员。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杨博超老师以“中国的人权理念概述”为题展开主旨发言。杨博超老师借用英国作家狄更斯所著《双城记》里的名言开篇,引出了第一部分内容:人权在中国的发展进路。第一,从不承认“人权”这个词到发表政府人权白皮书。1991年,中国政府出版第一份人权白皮书——《中国的人权状况》(Human Rights in China)开启了中国人权研究的新篇章。第二,中国政府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和党的重要文件。2004年,“人权”概念首次入宪。2014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2021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总结了“我们以保障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推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伟大成就。第三,把人权写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从1953年到2021年,我国已经制定了十四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2021年9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在发言第二部分,杨博超老师讲述了中国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保障逻辑。中国政府将满足人民的最迫切需求作为人权发展的优先目标;将促进各类主体的人权得到平等保障作为人权保障的重点;将人民幸福生活作为检验人权实现的客观标准;将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人权的最终目的和最高价值。第三部分,杨博超老师介绍了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基本特征和内容,即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坚持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以发展促人权、以安全保人权;坚持全面协调推进各项权利发展;以及中国积极履行国际人权公约义务,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公平公正合理包容方向发展。中国先后批准或加入了26项国际人权文书,认真参加各条约机构对中国履约情况的审议,注重与相关人权条约机构开展建设性对话,结合国情积极采纳建议,为世界人权文明注入新的活力,丰富了世界人权文明的多样性。
(杨博超老师进行主旨发言)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武文扬老师以“发展权和中国的实践”为题展开主旨发言。第一,武文扬老师介绍了中国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从1840年到1949年,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人民生活在战争和贫困之中。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时,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99.5元,乡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44元,人均预期寿命只有35岁。武文扬老师随即又提出《礼记·礼运》中“大同”社会的理念,并引出了“发展权”的概念。根据《发展权利宣言》的规定,“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由于这种权利,每个人和所有民族都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在这种发展中,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都能得到充分实现”。发展权融合了人权和发展理论与实践的各个方面,有助于解决贫困的系统性和结构性原因,并促进了发展中国家关切领域的国际团结与合作。第二,武文扬老师介绍了中国的减贫事业。1995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提出“将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摆在首位”,并使用了“扶贫”一词。《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则提出了“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体现了中国的扶贫工作正向着更高更综合的标准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是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武文扬老师接着以位于四川大凉山地区的阿土列尔村,即“悬崖村”为例,介绍了精准扶贫的成果。此前,悬崖村的孩子只能攀爬危险的藤梯上学,村民们也只能背少量农产品下山售卖。如今,钢梯建成、学校翻新、84户精准扶贫户搬进昭觉县城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通过旅游业、橄榄油和其他农产品显著提高了人均收入。第三,武文扬老师介绍了中国扶贫的成果,包括9899万农村人口全部脱贫、农村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3年的6079元增加到2020年的12588元,年均增长11.6%。最后,武文扬老师总结了中国在国际层面落实发展权,通过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一带一路”倡议和全球发展倡议,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武文扬老师进行主旨发言)
主旨发言环节后,考察团成员与人权研究院师生展开互动交流。
巴基斯坦南亚和国际问题研究所执行主任梅姆德·哈森(Mehmood UI Hassan)指出,人权是新兴秩序中一个复杂的现象,我们所有人都有责任在人权问题上做到真实和公正,并减轻西方媒体和学者的攻击。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在智库层面和媒体层面进行密切的合作。人权研究院两位老师提到中国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保障逻辑很有启发性。坦率地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各项全球性倡议对促进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与繁荣提供了方向,推动了以和平手段实现国家和地区以及全球层面的美好生活的最终目标。
(巴基斯坦南亚和国际问题研究所执行主任梅姆德·哈森发言)
英国锡克教人权组织驻日内瓦代表阿尔伯特·巴尔塞吉延(Albert Barseghyan)回答了同学们针对其所在的非政府组织工作内容的提出。他首先回顾了其组织自创立开展的人权国际合作,及围绕促进文化多样性、宗教自由、反歧视等人权工作。他认为,我们要认识到,现今所采取的人权行动并不能立刻展现成果,但相关的工作是促进人权所必需的,而接力棒将在未来的某一天交给青年人。
(英国锡克教人权组织驻日内瓦代表阿尔伯特·巴尔塞吉延发言)
瑞士国际人权和发展协会负责人大卫·洛佩斯(David Lopez)指出,我们需要更多的学生、老师、高校等智囊团去学习西方自由主义之外的人权理念,中方两位发言教师提到了人权理念的“多元性”,我非常赞同。NGO的目的之一在于需要推动这些多元人权理念的发展,发展中国家应该在此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人民能吃饱饭、孩子能上学,都是落实人权的真实体现,我们从中国的实践和成果中看到了新的希望,美国和欧洲国家对人权的理解并不是唯一的答案。
(瑞士国际人权和发展协会负责人大卫·洛佩斯发言)
古巴联合国协会会长诺玛·艾斯特诺斯(Norma Miguelina Goicochea Estenoz)特别指出,促进人权必须着眼于各国国情,对人权概念的理解也应当立足具体实践。人权的落实,尤其是发展权,亟需一个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尤其是国际经济秩序。
(古巴联合国协会会长诺玛·艾斯特诺斯发言)
瑞士互满爱人与人国际运动联合会欧洲伙伴关系部主任杰士博·沃勒特(Jesper Wohlert)发言称,中方学者关于发展权的主旨发言以精准扶贫案例生动地阐述了发展权在中国的实践,并且这种实践是以“授人以渔”的方式摆脱贫困。而发展权的实现首先需要正确理解与发展有关的权利,并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推动。这对保障发展权非常重要。
(瑞士互满爱人与人国际运动联合会欧洲伙伴关系部主任杰士博·沃勒特发言)
突尼斯人权联盟秘书长穆赫耶丁·拉加(Mohieddine Lagha)发言称,国家政府文件可以提供促进人权的经验方法,但各国要根据本国具体国情展开。另外,利用国家财政可以助推人权保障,比如推动教育的发展和完善。同时他提问,中国对于人权的普遍性是如何看待的。
(突尼斯人权联盟秘书长 穆赫耶丁·拉加发言)
张伟教授回应称,中国在实践中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国情相结合而形成的最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理念。中国支持包含联合国宪章、国际人权公约在内的国际文件中将人权的基本原则和内容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和目标,所有国家和人民都应当努力追求实现。但同时应看到人权内涵并不是固定的、一成不变的,人权内涵和人权标准的确定应当考虑不同国家的具体情况。在中国的人权理念中,我们强调发展在保护和促进人权中的独特价值。
在热烈的互动交流环节后,本次座谈会圆满结束。座谈会结束后,考察团成员们仍在会后与我院师生热切交流,久久不愿离去,并恳切提出希冀进一步互动交流的愿望。
(文 欧达苑 / 图 吴婷 何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