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人权研究院2016年度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0    点击量: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工作的通知》及《人权研究院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实施细则》之规定,经导师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代行职责)审核及评定,现将推荐名单及被推荐人成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6月21日-6月23日,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办公室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由学术分委员会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联系邮箱:ihrjiaowu_cupl@163.com,电话:010-58908276。

 

 

 

人权研究院硕士生导师认定信息公示表.docx

人权研究院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实施细则+.docx

 

 

 

    人权研究院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