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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3年第一期社会性别与人权师资研讨班成功举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2    点击量:

2023年6月10日至6月11日,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主办的“社会性别与人权师资研讨班”在云南省昆明市连云宾馆成功召开。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广州大学、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等二十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三十余位老师参加了本次研讨班。

会议伊始,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刘小楠教授做开幕致辞主持了破冰活动,与会老师对自己名字的由来与含义作了介绍,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加深了对彼此的了解,也拉开了研讨班的序幕。

6月10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孙萌首先介绍了人权的概念和基本问题,即具体权利、人权的特质,随后引入对国际人权法的系统介绍,并具体讲授了国际人权法的概念、历史及意义,国际人权法的渊源及体系。随后,孙萌教授以受教育权为例谈到国际人权法的人权标准,包括受教育权的国际人权法框架、《经社文公约》第13条规定、受教育权的内容、国家的义务体系。最后孙教授以树状图的形式直观地为参会老师展示了国际人权法监督机制的宪章机制和条约机制。

610日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戴瑞君围绕社会性别与国际人权法展开讲解。通过酒驾这一社会事件的新闻报道对社会性别议题进行引入,戴瑞君老师介绍了女权运动的历史发展和社会性别理论的具体内容,并基于以上背景,进一步利用社会性别理论,从公私两分、人权法的内容和定义、国家人权义务三个角度对人权法进行解构并针对性地提出扩展人权法的内容和定义、重新定义性别歧视与平等、重塑国家在人权法下的义务等主张,以完成社会性别对人权法的建构。最后,戴瑞君老师和大家分享了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内容以及我国为性别主流化做出的努力。

茶歇后,中华女子学院女性学系教授刘伯红以“性别平等与不歧视”为主题从《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三个关键原则(性别平等、不歧视、国家/政府的义务和责任)入手,重点阐述了性别平等与性别歧视的相关概念及内涵,分别介绍了保护性平等、实质性平等、社会性别平等,以及包括直接歧视、间接歧视、多重/交叉性别歧视、结构/制度性性别歧视在内的多种歧视形式,并通过举例与参会老师积极互动,进一步对以上概念进行识别和辨析。

6月11日上午,中华女子学院女性学系教授刘伯红讲解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及其在中国的实施情况。刘老师简要介绍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起草背景、意义、关键原则、公约各部分的主要内容以及公约的任择议定书和一般性建议。随后,刘老师重点介绍了中国政府履约的情况,特别是今年5月消歧委员会对中国政府第九次履约报告的审议情况。

茶歇后,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杜爱萍以《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理解与适用为主题分别介绍了该法的修订历程与适用难点。在简要介绍《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发展历程和新旧对比后,老师结合自身实践与教学经验就新颁布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诸如如何“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涉及互联网+的新型问题如何规范;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发挥作用;36条如何落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问题;农村妇女的成员权问题;66条、68条的异议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并引发了诸位参会老师的热烈讨论。

6月11日下午,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就“中国禁止性别歧视的立法框架与影响性诉讼”进行了主题授课。周老师主要从中国反性别歧视立法框架、中国性别就业平等的情况、中国反性别歧视影响案件、最高检妇女权益典型案件四个方面进行讲授。首先,他介绍了中国反性别歧视法律框架的总体结构,并对性别歧视的主要表现领域以及人口性别构成情况等进行了说明。随后,周老师通过“就业性别歧视判决第一案”“ 梁海媚诉惠食佳公司人格权纠纷案”等二十余件具有代表性的女性维权案件和跨性别维权案件对性别歧视进行了丰富细致的讲解。最后,周老师介绍了最高检颁布的妇女权益指导性案件并指出应当全面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支持体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现代化建设指标,促进就业中的平等。

茶歇后,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刘小楠就“中国就业性别歧视诉讼的发展与问题”为主题为参会老师展开介绍了性别歧视的主要表现领域,并为大家生动形象地详细介绍了典型的就业性别歧视诉讼案件,包括招录歧视案件、怀孕歧视案件、跨性别就业歧视案件,并总结了各类案件的共同点、实践的发展进步与依然存在的问题。

研修班于6月11日下午圆满结束。研讨班的日程安排与课程内容受到参会老师们的肯定,并表示期待第二期师资研讨班的召开。




图文:熊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