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学术研讨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学术研讨 > 正文

纪念《世界人权宣言》60周年暨人权教育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08-12-19    点击量:

    12月10日下午,我校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法治研究中心和比较宪法研究所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学术报告厅联合举行了“纪念《世界人权宣言》通过60周年暨人权教育学术研讨会”。来自司法部、教育部、社科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共中央党校、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南大学、山东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我校的30余名专家学者、中国人民大学的几十名学生和几家新闻媒体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分为两个专题,分别由我校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副所长张伟博士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胡锦光教授主持。在名为“纪念《世界人权宣言》通过60周年”的第一个专题下,会议主办方播放了说明《宣言》的背景和意义的幻灯片和介绍《宣言》内容的动画片,我校人权法学博士研究生孙平华就《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经过和文本问题做了专题发言,我校李树忠教授就政府在落实《宣言》的精神、开展人权教育和建设人权文化方面的责任问题发表了看法。在名为“人权教育”的第二个专题之下,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王公义、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王家勤、中国公安大学孟昭阳教授、中央党校刘素华副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曲相霏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翔副教授、中国传媒大学王四新副教授、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处副处长孙建先后发言,分别介绍了中国公务员、菲律宾的中小学生、中国警察、中国高校、中央党校、中国传媒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宪法课程和中国中小学的人权教育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若干问题。参会人员就这两个专题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真诚、坦率的交流和分享,并达成了一些基本的共识。与会人员认为,开展人权教育、落实《宣言》精神既是我国政府的首要义务和责任,也是其他全体社会成员的神圣职责和权利,对于全面贯彻落实 “尊重和保障人权” 的《宪法》原则、“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科学发展均具有至关重要的积极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韩大元教授在开幕致词中表示,《宣言》体现了全人类的普世价值和共同理念,本次会议旨在纪念节日、回顾历史、发现问题和展望未来。我校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副所长班文战教授在总结发言中认为,《宣言》是一个具有开创性、历史性、国际性和宣示性的重要人权文件。纪念《宣言》是为了努力将《宣言》的精神和内容落实在当今中国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和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当中,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为基础和根本重要的途径便是积极、普遍且有效地开展人权教育。为此,我国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各种教育和研究机构、每一个人都应当切实承担并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促进《宣言》精神在全社会的传播和普及以及我国人权理论的发展、人权制度的健全和人权状况的改善。

    我校徐显明校长在闭幕致词中表示,《宣言》通过日是所有人权教育、研究和实际工作者的生日。徐显明向与会人员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致函中国人权研究会的内容和精神,简要梳理了100年来中国人权运动的发展脉络,并以2008年作为中国人权事业的新起点,对未来中国人权的发展前景做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