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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57周年“人权教育与法大学科发展”座谈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05-12-15    点击量:

  为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57周年,加强我校从事人权法教学、研究和其他相关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校人权法学科的建设和相关学科的进一步发展,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邀请我校主管校领导、相关教学、科研、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部分教师代表,于本月10日上午9 至12时在百合素食餐厅二楼举办了“人权教育与法大学科发展 —— 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57周年”座谈会。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朱勇、科研处处长崔永东、国际交流处处长杨宇冠、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杨勤活、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黄利、法学院副院长张生、法学院法理学研究所副所长郑永流、法理学研究所讲师王宏哲、国际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教授李居迁、国际法研究所教授凌岩应邀与会。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副所长班文战及该所齐研平教授、孙萌博士和韩冰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由班文战主持。与会人员就我校人权法学科建设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体制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热烈而友好的讨论,从不同角度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十分具有启发性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鉴于国际和国内社会人权领域的发展趋势、人权教育本身具有的重要意义、我校在国内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当中发挥的作用、特别是我校在人权法教学、研究、人才培养、机构发展、资料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具备的良好基础和优势条件,我校特别需要尽快建设一个比较成熟的人权法学科。由于学校现行的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管理体制的局限,在人权法和类似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方面上还存在一系列的障碍,亟需学校在政策、制度、经费和其他相关方面统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便为此类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更为实际而有效的支持和保障。

    朱勇在总结发言中表示了学校近年来对新兴学科一贯重视的立场,认为人权法学科和其他类似学科建设中存在着教学与科研的协调问题,也存在学科建设的基本脉络和管理体制问题。在今后的学科建设,包括一级学科项目的设计和“211”工程重大课题设计等方面,要充分考虑怎样在传统学科框架内把跨学科、跨专业或者新学科、新领域的特点体现出来,还要考虑如何更好地集中学科资源。朱勇充分肯定了我校人权法学科建设的重要性,并表示将考虑由学校有关部门对一些具体问题分头设法加以解决。

    座谈会结束后,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工作人员根据会议现场录音对与会者的发言进行了整理,并将整理材料印发给所有与会人员以及未能与会的主管校领导和相关教学、科研、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供其参考,以期对我校人权法学科和其他相关学科的发展以及我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