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日上午8时,全球人权论坛系列讲座第四讲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举行。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副总经济师、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社会责任办公室首席研究员梁晓晖博士为人权研究院师生带来以“工商业与人权——发展中的国际议程”为主题的讲座,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教授主持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梁晓晖博士在导论中以清晰明确的国家“工商业与人权国家行动计划”和企业“人权政策”数据引入讲座的主题,阐述了面对人权,政府、企业与个人在三角关系下相互影响。接着以刚果钴矿开采童工泛滥引发的人权问题、公海船只政府缺位导致的人口贩卖问题等案件为例,生动形象地为同学们讲述了在国际供应链中企业人权影响的复杂性。
在讲座正文部分,梁晓晖博士首先对工商业与人权的目前状况进行了讨论。他认为对于工商业与人权来说,目前既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最好的时代体现在目前工商业出于社会压力、国家立法推进、维护企业声誉等原因,对人权的保护和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但同时,目前工商业对人权的侵犯也十分严重。此外,由于新冠疫情对全球产业链带来的冲击,跨国公司也在试图缩短自己的产业链,减少供应链上存在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这对人权保护和贸易发展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接下来,梁晓晖博士对联合国层面的工商业与人权议程进行了介绍。梁晓晖博士指出,在二战结束之前,人权基本上被认为是国家内部管辖的事项。但从19世纪开始,基于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理论,国际社会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废奴运动,这是人权保护国际化的开端,工商业与人权保护的关联也肇始于此。联合国宪章中即包含了将促进经济发展与人权保护作为一体进行保护的理念,由此开启了联合国层面的工商业与人权议程。自1948年的《哈瓦那宪章》开始,联合国层面先后通过了《跨国公司行为守则》《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在人权方面的责任准则》等文件。20世纪90年代开始,工商业的人权影响再次成为了国际议题,但就达成一份有约束力的关于工商业与人权的国际条约,各国未能达成一致。2005年,联合国秘书长任命了工商业与人权特别代表约翰·鲁格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其最终成果即为2011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核可的《工商企业与人权:实施联合国“保护、尊重和补救”框架指导原则》。2014年,人权理事会通过了第26/9号决议,决定“设立一个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人权问题不限成员名额政府间工作组”,拟订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在国际人权法中规范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的活动。截止目前,该文书尚在起草磋商过程中。
上述实践体现了国际工商业与人权议程中出现的规制工商业行为对企业造成的影响的路径这一理论争议,梁晓晖博士将其总结为以下两种:一是体现了管制主义和法律能动主义的“私体公法化”的路径;二是体现了由自愿主义和市场能动主义的“公法私体化”路径。
最后,梁晓晖博士简要介绍了企业人权责任国际公共治理的供给侧改革与工商业与人权国际议程对中国的影响。在讲座过程中,同学们就废奴运动的兴起等问题与梁晓晖博士进行了讨论,此次讲座在师生间的积极互动后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