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在司法裁判中呈现出样本文书基层化与大众化、援引频率由高涨到紧缩、主要运用于民事案件且用以支撑的权利类型广泛多样等分布样态。深入样本文书内容,基于文本结构与形式以及运用模式与功能对其进行类型化分析,发现法院在司法裁判中运用“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时,不同程度地存在对当事人回应不充分、文本不规范、功能认知不清晰、说理论证不翔实等问题,由此造成了宪法司法实施、人权司法保障层面的部分困境,如难以为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程序主体权提供充分保障,阻碍全社会尊重宪法文本文化的塑造,加剧司法裁判过程中权利保护的不确定性风险,无法突破法院合宪性解释的局限性等。通过从规范制定、案例发布等技术层面加强对法院援引人权条款的指引,明确法院以功能区分为基础的类型化援引条件,增强法院对当事人援引人权条款的回应力度与能力,能够加强法院援引人权条款的规范性,在国家司法权运行中提升人权条款的社会实效性,凝聚起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共识。
关键词:人权条款 宪法实施 人权司法保障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