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至19日,由我院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CRC)合办的第四届“国际人道法暑期教师高级研讨班”于我校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11会议室顺利举行。
此次研讨班的学员为50余位教师,分别来自全国不同高校、军事院校或非政府组织。主讲嘉宾包括前南刑庭上诉庭的刘大群法官、武汉大学易显河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潘俊武教授、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世界海军研究室主任邢广梅大校、英国克兰菲尔德国防与安全学院国际法高级讲师David Turns先生、英国驻华大使馆武官R. P. Hollins RN上校、ICRC东亚地区代表处法律顾问Richard Desgagné先生以及ICRC东亚地区代表处武装与安全部队合作代表Peter Evans先生。
(前南刑庭(ICTY)上诉庭刘大群法官刘大群法官)
(武汉大学易显河教授)
(英国克兰菲尔德国防与安全学院国际法高级讲师David Turns先生)
(ICRC东亚代表处法律顾问Richard Desgagné先生)
(ICRC东亚地区代表处武装与安全部队合作代表Peter Evans先生)
此次研讨班的主题为国际人道法在海战中的适用以及海上执法行动涉及的法律问题。围绕该主题,各位主讲人设定的议题包括海洋法和海上军事行动、海战的方式与方法、海上武装冲突的界定标准、国际人道法基本原则及其在海战中的适用、海上维持安全行动中的武力使用问题、海上管辖权及执法行动、专属经济区的军事行动等。
在开幕式上,ICRC东亚代表处主任高兰博(Pierre Ryter)先生称,今年是《日内瓦第一公约》通过的150周年纪念。在此意义非凡的一年,此次研讨班选定了海上武装冲突中武力使用的问题作为主题。自1907年海牙公约后,国际社会就再未针对海战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重要公约。结合去年“新科技、新武器与国际人道法”的主题,考虑到海上军事行动方式和手段的变化,是否需要调整或进一步发展当前的法律仍然是国际社会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其中ICRC会一直关注1949年日内瓦第二公约的适用。高兰博先生代表ICRC东亚代表处,对新老学员表示欢迎,向各位主讲嘉宾致敬。同时,他还特别对我院致谢,回顾了今年5月ICRC向我院学生讲授国际人道法课程时双方的愉快经历,并期待日后更多合作。
我院常务副院长张伟作为校方代表,对ICRC各位工作人员和在场所有老师表示欢迎,并向大家转达了黄进校长对大家及此次活动的致意。此次研讨会是我院与ICRC第一次合作举办培训活动,感谢ICRC东亚代表处的信任以及对此前合作授课的认可。我院作为教育部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担负了人权法与人道法教育的重任。教师培训是传播和发展人道法知识的重要途径,也是大家建立和增进友谊的良好契机。我院愿与全国各方同仁一道,为国际人道法教育事业做出贡献。张伟老师对各位参会人员牺牲暑期与家人共渡的时间来参会致以敬意,并表示校方将尽力为各位不便之处提供帮助。
(左为法大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右为ICRC东亚地区代表处主任高兰博先生)
在为期三天的研讨活动中,参会老师热情高涨,纷纷踊跃发言,课程多次出现延时讨论。19日下午,我院常务副院长张伟和ICRC东亚代表处向参会老师颁发证书,此次活动圆满闭幕。
撰稿人:2013级硕士研究生 马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