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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高校教师人权法教学研讨会在京举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12    点击量:

2014年8月15日至22日,我校人权研究院在北京成功举办了“中国高校教师人权法教学研讨会”。来自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的32所高校的42位教师参加了研讨会。


会议期间,我校人权研究院班文战教授做了名为“中国高校人权法教学的目的、内容和方法”和“实体权利的研究与教学”的两个专题讲座,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孙世彦研究员做了名为“国际人权法律制度”、“人权资料的搜索和使用”和“《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三个专题讲座,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李步云教授、我校诉讼法学研究院樊崇义教授、我校法学院焦洪昌教授和我校民商法学院夏吟兰教授分别做了名为“人权原理与中国人权发展战略”、“刑事司法与人权保障”、“宪法与人权保障”和“妇女人权的法律保护”的专题讲座,民间机构“同语”负责人徐玢女士、君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巍女士和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及莱顿大学法律人类学博士研究生朱静姝女士联合做了关于性倾向与性别认同法律权益保障问题的专题讲座。

除专题讲座外,全体参会教师参访了“同语”和“北京同志中心”这两个民间机构,听取了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关于机构发展历程和当前工作的介绍,并与之进行了交流。在试讲环节,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刘祎讲师、云南师范大学哲学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的聂德明讲师和复旦大学法学院的涂云新讲师分别做了题为“残疾人权利”、“税收强制执行中的人权保障”和“现代人权法的基石和架构”的试讲,班文战教授对三位老师的试讲做了简要点评。在分组讨论阶段,各位参会教师结合本单位人权法教学现状和自身情况,围绕本次会议的主题进行了坦诚的分享和交流,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张帆副教授、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的杨红文教授、河南中医学院人文学院乔飞教授和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的司马俊莲教授分别主持了两个小组的讨论,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孙韡副教授和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戴激涛副教授分别就两个小组的讨论情况向全体参会教师做了简明扼要的报告。


本次研讨会是班文战教授在其申请的“2014年中国高校人权法教学研究项目”之下主持开展的一项活动,也是其自2012年以来连续主持开展的第三次高校教师人权法教学研讨活动。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挪威人权中心(Norwegian Centre for Human Rights)为研讨会提供了全部资金支持,该中心中国项目组顾问熊瑞丽女士(Elisabeth P. Bjørnstøl)对研讨会的筹备和实施给予了大力协助。我校科研处和财务处分别为项目的立项和经费使用提供了便利。人权研究院人权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荆超、朱海同学参与了研讨会的部分筹备工作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