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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研究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工作安排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5    点击量: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法大发[2019]51号)和《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19〕64号)的工作要求,人权研究院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将于2019年12月下旬进行,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下旬

二、参加范围

按照《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19〕64号)规定,所有拟于2020年上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参加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的论文方可进入学术规范审查和论文评阅环节。

三、材料提交

提交时间:2019年12月13日(周五)上午10:00-11:00

提交方式: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人权研究院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务邮箱,邮件主题“20**级博士+姓名+预答辩”

材料要求:

1.纸质版及电子版论文

参加预答辩的同学应当提交形式和内容完整的博士学位预答辩论文,包括题名页、页眉、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绪言(引言、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等。具体可参见《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中附件一《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对论文格式及装订格式的要求。

本次提交的论文请装订“封面”(附件下载),本次提交的论文不需要“授权声明”。

纸质版论文:5份

电子版论文:提交PDF版本及word版本各1份

2.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

提交经导师填写推荐意见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附件下载,双面打印)原件及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含导师推荐意见)。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位同学及时、主动地寻求本人指导老师的指导和帮助,认真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准备工作。

2.答辩人需保证答辩前提交至办公室的纸质版、电子版论文与参加预答辩时的论文为同一版本,以确保评审老师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

3.对于未按规定提交预答辩申请材料的同学,院办将不再另行单独安排预答辩。

祝大家预答辩顺利!

人权研究院

2019年10月25日

 法大发〔2019〕51 号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pdf

 政法大学博士预答辩申请表 .docx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论文封面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