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是为了使犯有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的犯罪: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的罪犯不再逍遥法外。至今法院已有123个成员国。法院成立15年来,已对11个情势涉及25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了调查、起诉,法院的预审分庭、审判分庭和上诉分庭作出了大量的裁定和判决。本书从法院规约的规定入手,结合法院有关的裁决和判例,注重分析第一手资料,也与联合国特设国际刑庭对有关问题的理论和实践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对《罗马规约》和《犯罪要件》中的原则性规定进行详细和系统的论述,归纳出国际刑法中关于国际犯罪概念、个人刑事责任的模式等众多法律理论的渐进发展,并力求使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和获得赔偿的制度、对检察官职权的司法监督等全新和复杂的法律问题清晰地展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