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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bjorn Eide教授到我院访问并与师生进行交流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09    点击量:

 

2014116日,艾德教授应我院常务副院长张伟副教授的邀请做客我院,从人权的角度对宪法的实施与完善进行解读,并与师生展开讨论。我院全体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艾德教授首先描述了他所了解的中国人权状况,并对我国未来人权事业的发展表示出极大的信心。主题演讲阶段,艾德教授区别了法治和法制的含义,在此基础上阐述了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应该包含的因素。他还说明了立宪主义的应有之义,即立法、司法、行政机构的分权与制衡。艾德教授对立宪主义在西方的历史发展做了简要介绍,指出西方立宪主义的某些先进方面可能值得中国借鉴。人权对政府的限制是早期立宪主义的基本要素,所以一些诸如无合理补贴即占用私人财产、未经宪法法庭合理程序的审判即进行处罚、酷刑、任意逮捕之类的活动很早就被禁止实施。艾德教授还进一步对人权进行了扩大性解读,除保持原有限制政府的维度外,人权还要求政府在被请求时保护原著居民和弱势群体的权利,主要包括废除奴隶和强制劳工、消除种族歧视、禁止童工和保护儿童权利、确保男女权利平等(包括在私人劳动力市场的平等)等内容。工业革命导致了财富的过分集中和严重的不平等,马克思主义者批判人权过分集中于个人自由而忽视了社会独立的需要,法治政府应该逐步运用法律发挥福利国家的作用,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这是艾德教授关于法治含义的进一步说明。

20世纪中叶欧洲民族国家模式产生了一系列的经济问题和法西斯式政府,因此制定一个将个人权利和社会福利结合在一起的更为广泛的国家宪法框架成为迫切需要,西欧宪法在此背景下扩大了基本福利权利的范围。介绍完西欧的宪法框架后,艾德教授接着就中欧和东欧的历史发展状况进行了解说。最后,艾德教授指出宪法的完善,最重要的是要以普遍人权做指导,将个人自由和社会独立结合,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结合,保障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消除歧视,在不同社会团体、劳工与企业中建立和谐的关系,确保每个人享有平等的社会福利。

    在讲座的最后环节,艾德教授就师生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与到场人员进行合影留念。

 

    撰稿人:江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