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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中国人权事业的新进展”理论研讨会在重庆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4    点击量:


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承办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中国人权事业的新进展”理论研讨会4月11日在重庆召开。来自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校、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的近40名知名中国人权研究学者出席会议。受黄进校长委托,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教授带队参加会议。

出席当日研讨会的中国人权研究会秘书长鲁广锦表示,法治是实现保障人权的题中应有之义,人权保障离不开法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结合,使中国人权发展的法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权保障体系,为丰富和发展人类文明多样性做出了重大贡献。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相互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局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均有着重大意义。

张伟教授在会上做了以“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价值与目标”为主题的大会发言。他表示,我国的法治建设从顶层设计开始具体到目标目的和方式方法,已在法律体系、法治政府、司法体制和法治观念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在法治与人权关系的全面推进阶段,我国应当在以尊重与保障人权为核心价值和目标的基础上建立建全人权保障机制并普及人权观念,最终实现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价值的法治国家。

 

夏吟兰教授围绕“国际人权视野下的子女本位与父母责任”进行主题发言,认为子女本位与父母责任理念对于保障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强调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照顾、保护的义务与责任,通过解读儿童权利公约及相关国际法律文件中的四大原则(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儿童自主权原则、禁止歧视儿童原则和公权力介入原则),主张将子女的最大利益作为亲子关系立法的基本准则。

 

研讨会上,专家学者围绕“科学立法与人权事业进步”“依法行政与人权事业进步”“公正司法与人权事业进步”“法治观念与人权事业进步”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