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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2022年第二期社会性别与人权师资研修班圆满结课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7    点击量:

2022年11月5日、6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举办的第二期“社会性别与人权师资研修班”在线上成功召开。来自四川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广州大学、新疆大学、西藏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华女子学院等3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近40位老师参加了本次研修班。

(吕孝权律师讲解

11月5日上午,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吕孝权律师首先就“妇女权益与性别平等的法律倡导和推进”做了主题发言。吕律师从性别平等的几个基本立场问题入手,阐述了性别平等问题从来都不是单纯的妇女问题,而是社会问题,因此需要更多男性的广泛参与。性别平等的推进,要加强系统的性别平等知识(包括观念意识+实操技能)的培训。吕律师还介绍了公益性律师事务所的基本工作,讲述了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如何倡导和推进妇女权益与性别平等法律法规的工作,并结合具体实例介绍了妇女权益与性别平等法律法规倡导和推进的策略。

茶歇之后,吕律师就性骚扰防治的问题继续展开讲解。吕律师对近期职场性骚扰/性侵犯的有关案例以及我国职场性骚扰的立法现状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在此基础上介绍了职场性骚扰的几个常见的认识错误、分析了职场性骚扰的特点及办案疑难点。在遭遇职场性骚扰时,应当如何进行法律维权等实操方法。最后,透过荷兰在性骚扰方面的立法案例,吕律师谈到我国在防治性骚扰方面如何借鉴与参考他国案例,更好地在法律制度方面进行完善。

(何霞老师讲解)

11月5日下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霞老师就亲密关系与性别暴力的问题做了详细介绍和分享。何老师首先向我们讲述了家庭暴力的本质和原因,就几个具体的问题与参会者们进行了互动讨论。何老师提出,家庭暴力的原因来自于家庭权力关系的不平等,并指出任何形式的暴力都是对人尊严和权利的侵犯,而家庭暴力更为隐秘,且更具有持续性。何老师详细讲述家庭暴力的界定方式以及反家暴法的立法目的。

最后,何老师介绍了反性别暴力的国际法文件,并与国际文件相对比,分析了我国立法的规定及现存的不足之处,呼吁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反家暴机制,以回应受害者的多元需求。

(孙萌老师讲解)

茶歇后,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孙萌老师就性别视角下的健康权问题做了详细讲述与享,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健康概念的定义、国家公约中对健康权的定义、健康权与其他权利的关系以及健康权的核心内容。之后孙老师介绍了健康权中的性别视角,及性别视角下的健康权有关内容,并强调了从性别视角研究健康权问题的重要性。最后,孙教授谈到了国家在健康权领域保障性别平等的意义和义务体系,结合世界各国的现实案例,从尊重、保护和实现三个层面详细讲述了平等保障健康权的国家义务。

(周伟老师讲解)

11月6日上午,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首就“中国禁止性别歧视的立法框架与影响性诉讼”进行了主题授课。周伟教授主要从中国反性别歧视立法框架、中国反性别歧视影响案件、其他性别歧视影响性案件三个方面进行讲授。首先,他介绍了中国反性别歧视法律框架的总体结构,并对目前中国妇女权益保障的情况、人口性别构成情况等进行了说明。

随后,透过“就业性别歧视判决第一案”、“樊女士诉珠海英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案”、“2021年8月阿里巴巴女员工被侵害事件”等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周伟教授对就业中的怀孕歧视、年龄歧视、外貌歧视、地域歧视等多种歧视的表现形式、立法与实践等问题进行了丰富细致的讲解。

最后,围绕首例跨性别就业歧视案、厦门同性伴侣争夺女儿抚养权案等其他影响性案例,周伟教授指出应当全面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支持体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现代化建设指标,促进就业中的平等。

(刘小楠老师讲解)

茶歇过后,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刘小楠教授与参会老师分享了“中国反就业性别歧视立法和影响性诉讼的新进展”。首先,刘老师从整体上梳理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历程,指出本次妇保法修订具有的重要意义。其次,对现行与新修订的妇保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权益”一章的条文进行比较,对各条款的增删、修改情况及背后的立法逻辑逐条详解。关于“劳动与社会保障权益”一章之外的条款修订情况,刘老师结合消歧委员会对中国履约报告的结论性意见,详细分析修订后总则章第二条的积极价值和局限性。对于第三章人身和人格权益、第八章救济措施、第九章法律责任中与禁止就业性别歧视有关的条款,刘老师也进行了逐条详解。

最后,刘小楠教授围绕就业性别歧视的影响性诉讼,指出已经存在司法救济途径从无到有、起诉歧视的岗位范围扩大、法院对待就业性别歧视案件的态度从迟疑到接受、法院对书面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由否决到支持等方面的发展进步。在多元性别就业歧视诉讼方面,司法实践中也逐步承认性别歧视含义的拓展、司法救济途径由从单一到多元、法官对待跨性别者态度从迟疑到包容尊重等新发展。

在提问讨论环节,各位参会老师针对两个主题的授课内容,结合个人在教学和研究中的困惑与关切与授课老师开展了积极的讨论和交流。

11月6日下午,各位老师就社会性别与人权课程教学经验进行了分享与讨论。

(刘小楠老师分享)

刘小楠教授从相关公约的规定、国内法律政策规定以及现实需求等角度论述了开设性别与人权课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分享了国内外开设性别与人权课程的相关情况。相比于欧洲等地区开设性别与人权课程的情况,中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中国目前已设立14个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和28个妇女性别研究培训基地。刘小楠老师还简要介绍了她自己面向研究生开设的课程,分享了“性别、社会与人权”以及“人权法诊所”的课程大纲及教学方法。

(孙萌老师分享)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孙萌教授分享了在人权法学教育中遇到的问题和教学过程中的感受与想法。孙老师首先分享了在“国际人权法”课程教学中遇到的问题。一是学生方面,在国际法与人权法学科的交叉学科教学中,听课学生需要对国际法和人权知识具有一定的基础。二是课程缺乏相关的资料,特别是国际人权法方面的教材不够全面,很难与时俱进。三是对于性别与人权教学研究的授课教师背景有一定的要求,有时教学内容和观点不够丰富和全面,难以做到国内外相结合,对中国的问题缺乏深入反思与思考。

其次,孙老师从人权法知识传播、人权法教学方法研讨、人权意识培养这三个方面进行了分享。在知识传播上,教学材料的形式和内容有待更新,可以更便于学生研读;在人权法教学方法方面,需要明确人权法学习的目的和价值、人权法学区别于其他法学学科的学习视角和方法;在人权意识培养方面,教师应在课堂内外身体力行展现人权意识,将人权理念融入到自身为人处世的过程中。

(何霞老师分享)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霞老师就其开设的《社会性别与法》课程进行了详细的分享。首先,何霞老师介绍了该课程的教学模块,包括社会性别、女权主义、父权制;性别、身体和法律规制;性别、经济与法;多元性别与法以及性别和政治参与。其次,在教学方法方面,一是注重对教学空间场域的建设,例如通过破冰环节以及共同制定不歧视、保护他人隐私、尊重多元价值观等规则建立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良好的关系基础。其中,教师真诚的程度对于创建彼此信任的教学空间场域尤为重要。二是贴近学生生活,结合学生身边的事,避免过于学术化,有利于学生互动、思考与实践。三是利用创建公众号,创作情景剧、拍摄微电影等方式,通过自觉创造组织和内化价值体系。四是通过行动赋能,如针对性别相关社会现象向卫生健康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写提案等方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

最后,各位参会老师就教学过程中的经验、体会与困惑进行了进一步分享和探讨,本次会议圆满结束。

(图文:时雪涵、王怀玉、熊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