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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国际人权法大学教师高级研修班”近日结业

来源:    发布时间:2004-08-28    点击量:
    8月16日至27日,“第四届国际人权法大学教师高级研修班”在蓟门饭店成功举办。本届研修班由我校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与丹麦人权研究所、瑞典伦德大学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和挪威奥斯陆大学挪威人权中心等三家研究机构共同合作举办。
  本届研修班的研讨主题是国际人权法的教学和研究,主要分为不歧视原则、联合国人权公约下的报告制度、对人权行使的限制和国际人权法的实施等四个专题。研修班邀请到爱尔兰国立大学Dennis Driscoll教授、英国艾塞克斯(Essex)大学人权中心主任Sir Nigel Rodley教授、泰国朱拉隆功(Chulalongkorn )大学Vitit Muntarbhorn教授、香港大学Yash Ghai 教授和荷兰乌特勒支平等待遇委员会(the Dutch Equal Treatment Commission)Arend Cornelis Hendriks博士等五位国外人权法领域的著名专家以及我校校长徐显明教授、北京大学的白桂梅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副所长班文战副教授、外交部条法司陈佩洁处长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孙世彦副教授等五位国内人权法领域的资深专家前来研修班作精彩讲座。来自国内20所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25名正在从事人权法教学和研究的教师、研究人员和人权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参加了研修班的研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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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7日下午,我校校长徐显明教授为研修班学员作了“人权教育”的主题讲座,并代表主办方为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本届研修班的成功举办,进一步加深了有关各方的合作和友谊,提高了我国高校人权法师资的能力与水平,增进了中欧文化间的交流与沟通,并将对我国高等院校的人权法的教学与研究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本届研修班是我校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自2002年11月承办北欧项目“第二届国际人权法高级研修班”以来双方的再度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