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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2024年工商业与人权师资研讨班顺利举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12    点击量:

2024年6月27日至28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主办、奥斯陆大学挪威人权研究中心资助的“2024年工商业与人权师资研讨班”在北京卧佛山庄顺利举办。来自全国各地近二十所高校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工商业与人权”开展了四讲主题学习,并就如何更好地推进中国工商业与人权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各抒己见、深入交流。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教授主持开幕式,奥斯陆大学挪威人权研究中心项目高级顾问王羿女士出席。张伟教授回顾了中国政法大学开展人权培训的二十余年历史,以及长期与奥斯陆大学挪威人权研究中心建立的良好合作友谊,并代表主办方对所有参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期望本次师资研修班能给嘉宾们带来新的认识和启发,促进中国工商业与人权的知识深化与理念传播。

本次师资研讨班共开展了四讲课程。第一讲“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与国际人权法概览”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教授主讲。首先,张伟教授从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六个主要特点出发,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若干重要论述、向相关人权会议发出的多封贺信以及第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主题,指出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随后,张伟教授重点围绕联合国九大核心人权公约的形成过程及其具体规定对国际人权法的基本框架进行了梳理和介绍,并与在场嘉宾就国家在国际人权公约下的义务承担、企业对人权的影响、国际工商业与人权议题的出现和演进以及具体国际人权斗争案例进行了多轮研讨。

第二讲“全球工商业与人权立法趋势与影响”由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唐颖侠副教授主讲。唐颖侠副教授以全球供应链中的人权侵害事件为导入,说明了开展全球工商业与人权立法的现实需求,尤其是需要开展旨在防范和缓解全球供应链中人权风险的基于人权尽责的预防型立法。在此基础上,唐颖侠副教授以强制性人权尽责立法为中心,从“供应链人权尽责的国际法律框架”“为什么需要制定强制性的人权尽责法”“强制性人权尽责立法的关键考量因素”“现有强制性人权尽责立法的类型化分析”等方面进行阐释,并在讨论环节,对在场嘉宾提出的与“中国企业如何应对人权制裁”“人权尽责的目的”“人权尽责与环境尽责的关系”“欧盟《企业可持续尽责指令》提案”“《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尽责管理框架”等相关的问题进行了回应。

第三讲“工商业与人权在全球供应链中的实践与挑战”由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发展部主任孙立会主讲。课程伊始,孙立会主任首先与在场嘉宾互动,讨论目前国际上已形成的与工商业与人权相关的多套话语体系间的联系和区别,强调话语体系的选用应当结合具体场合并明确沟通对象需求,并对“负责任商业行为领域三大准则”“《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国际劳工组织的十大核心公约”“企业运营造成人权负面影响的形式”等内容进一步展开梳理和介绍。孙立会主任指出,近十几年来,为应对各个国际治理平台发生的变化以及使相关规则变迁更好地体现自身利益诉求,世界各国展开了错综复杂的博弈,国际经贸竞争从传统方法转向非传统手段,例如“人权尽责”和“碳足迹”等成为了矿产供应链竞争的新赛道。在工商业与人权领域,西方正在加速人权尽责的国际立法进程,这要求有关企业必须加快自身尽责管理步伐。

第四讲“工商业与人权:发展中的国际议程”由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副总经济师梁晓晖博士主讲。当前,出于社会压力、国家立法的推动以及企业声誉维护的需要,国际社会对工商业中的人权影响的重视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梁晓晖博士结合多个具体案例和企业实践,强调包括私营规范和公共规范在内的各类规范是认识和理解工商业与人权议程的一个重要抓手,强调把握政府、企业与个人间相互影响的三角关系,并介绍了国际工商业与人权议程中两大理论路径(“私体公法化”与“公法私体化”)的不同取向和不同方法论表现,分享了四类有关企业人权责任的私营倡议和规范(“契约式”“协约式”“公约式”与“自约式”)。但以市场或供应链为依托的私营倡议和规范影响力有限,为克服这一局限,工商业与人权议程在联合国层面同样得到了重视和发展。梁晓晖博士对此也展开了多层次的阐释。

最后,在与会者的热烈掌声中,“2024年工商业与人权师资研讨班”圆满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