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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龚刃韧:纽伦堡审判的历史遗产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0    点击量:

纽伦堡审判的历史遗产

202233午,在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教授的主持下,全球人权论坛系列讲座于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综合楼0511。我院有幸邀请到了中国政法大学特聘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的龚刃韧教授,为我院同学作了题为“纽伦堡审判的历史遗产——背景、人物、特点、影响以及意义”的精彩讲座。该讲座共分为两期,本期讲座内容主要涉及到纽伦堡审判的背景、人物以及特点等。

讲座伊始,龚教授首先向同学们阐释了本次讲座纽伦堡审判为主题的主要原因。龚教授提出,在目前的国际形势下,根据1945年《联合国宪章》建立的战后国际法律秩序正在受到颠覆,结合当今俄乌局势的背景,纽伦堡审判的历史意义则更加凸显出来。同时,在中国法学界对纽伦堡审判的相关研究非常薄弱,龚教授提出,相较于目前中国法学界对东京审判研究的重视,纽伦堡审判的研究则极为稀少。由此,龚教授向同学们分享了关于学术研究的经验和问题。龚教授认为当今学术研究乱象丛生,一部分原因在于中国法学者对于原始资料的重视程度不足(龚教授专门给同学们列出了包括42卷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记录和15卷纽伦堡后续审判纪录、以及纽伦堡审判筹备阶段的各种原始资料),因此龚教授建议同学们在治学之时应注重使用原始资料,并且以自己的治学和研究的经历向同学们分享,希望大家学习老一辈学者严谨勤勉的治学态度,并且加强对外语的学习。

随后,龚教授向同学们详略得当地介绍了纽伦堡审判的背景和历史人物。通常所称“纽伦堡审判”(Nuremberg Trials)是复数词,其中最重要的是指194511月至194610月,由美、英、苏、法四国组成的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在德国纽伦堡市对纳粹德国主要战犯进行的审判。与此同时,“纽伦堡审判”还包括194612月至19494月,由美国军事法庭单独在其占领区纽伦堡对纳粹分子进行的12个案件审判,即“纽伦堡后续审判”(Subsequent Nuremberg Trials)。在33日讲座中,龚教授重点讲解了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对纳粹德国主要战犯(22名纳粹德国军政首领)进行的为期10个月的审判。

  龚教授依次向同学们介绍了纽伦堡审判涉及的历史人物,其中包括对促成建立国际军事法庭有重要贡献的美国陆军部长亨利·史汀生等律师出身的美国政府官员、被称为“纽伦堡审判设计师”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纽伦堡审判美国首席检察官罗伯特·杰克逊、最早提出“违反人道罪”(危害人类罪)概念的英国剑桥大学犹太裔国际法教授赫希·劳特派特、最早提出灭绝种族(genocide)概念的波兰犹太裔法学家拉斐尔·莱姆金等人。同时,龚教授强调纽伦堡审判是司法审判而非政治审判,并简要讲解了《纽伦堡宪章》第6条所规定法庭管辖的三类国际罪行,即违反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龚教授认为几乎在同一时期(194568月)出现的《联合国宪章》与《纽伦堡宪章》共同构成了战后国际法律秩序的基础,而为了维护国际和平和保障人权,限制国家主权也成为世界著名国际法学者们的共识。


                                     (同学们认真听讲)

最后,龚教授向同学们介绍了纽伦堡审判的几个特点。第一,纽伦堡审判始终以“违反和平罪”或共谋侵略罪为重点。第二,纽伦堡审判以书面证据为主,而出庭证人相对较少。龚教授指出,在审判过程之中检方共提供了4000多份被翻译成英、法、俄、德四种语言的书面证据,但是仅传唤了33名证人出庭。这一方面充分发挥了书面证据的强证明力优点,但在另一方面又忽视了犹太人大屠杀(holocaust)幸存者等证人的作证,使得整个审判缺乏生动性和教育功能。第三,纽伦堡审判十分强调程序的公正性,这也反映了纽伦堡审判的性质是司法审判而不是政治审判。早在国际军事法庭成立前的1945413日,罗伯特·杰克逊就强调对纳粹德国战犯的司法审判应当是实际意义上的审判,而不是追认预先确定结果的名义上的审判。

在讲座期间与讲座提问环节,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教授分别就当今俄乌局势与纽伦堡审判的关系以及纽伦堡审判的现实意义向龚教授提问。在讲座期间,张伟教授提到当今俄乌局势变幻莫测,而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却号召全民拿起武器对抗俄罗斯的行为是否有触犯战争罪的嫌疑。龚教授认为该行为并不触犯战争罪,因为32日联大第11届紧急特别会议以压倒性多数(141票赞成、5票反对、35票弃权)通过的决议,“最强烈地斥责俄罗斯侵略乌克兰,谴责一切违反国际人道法以及侵犯和践踏人权的行为”。可见,联合国和绝大多数国家都认为俄罗斯的行为属于侵略行为,因此乌克兰总统的号召可以认定为反侵略,并不触犯战争罪,除非乌克兰方面出现诸如虐待俄罗斯战俘等行为则会涉嫌违反国际人道法规则。在讲座提问环节,张伟教授就纽伦堡审判的现实意义向龚教授提问,龚教授指出,在国际社会对于大国特别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违反《联合国宪章》非法使用武力的行为,国际法的约束或惩治作用有很大局限性,但是不能否定纽伦堡审判的现实意义。

至此,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