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9日晚,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主办的题为“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人权”的精彩讲座,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05会议室举办,主讲人为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学院Joseph Wronka教授。本次讲座由人权研究院学术编辑张翀老师主持,人权研究院讲师武文扬博士、本院及其他学院的博士生、硕士生等人参加了讲座。
而在谈及人权概念的重要性时,Joseph Wronka教授提到1938年埃维昂莱班会议,这次会议由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召集,讨论犹太难民问题的国际会议。但是出于对二战的恐惧、政府的虚伪,没有政府敢于声明这是对人权的侵犯,并且多个国家拒绝接受犹太难民,从而鼓励了希特勒,使他确信没有一个国家在道义上坚定地反对纳粹对欧洲犹太人进行攻击。讲座伊始,Joseph Wronka教授指出人权不仅仅关涉法律,它更是一种生活方式。《世界人权宣言》第1条明确“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由此可见,在生活中每个人都应当得到尊重。但是当今社会的制度是竞争性的,人们经常在生活中受到不平等的对待,难以获得人格尊重。教授还逐点讨论了《世界人权宣言》第2条规定的禁止歧视的理由,包括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并指出“personality”的词源来自于拉丁文“persona(mask)”,可以解读为在生活中尊重他人,会逐步改变个人的面相,并让个人的生活更加幸福。
随后,Joseph Wronka教授总结了构建人权文化需要考虑的基础问题,尤其是将人权文化转化为对人权原则在生活实际中的认识,使得人权原则更加明确和有力。教授还强调我们需要通过教育把这些原则融入个人的思想、心灵、身体和生活中,包括在早期教育阶段为儿童提供人权教育,对儿童的日后成长极为重要。例如欺凌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是没有为青少年提供适当的人权教育。目前在美国,部分学校已经开设了人权教育课程,教导儿童应当如何尊重甚至帮助弱势群体。
接着,Joseph Wronka教授分析了《世界人权宣言》的五个核心内容,分别是人的尊严,不歧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集体性权利。但是美国目前只支持公民和政治权利,并没有认识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的重要性。教授还谈到了美国现存的人权问题,例如不禁止仇恨言论,环境污染对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的负面影响,受害者很少向警方报告仇恨犯罪,跨国公司开采国家资源的不利影响,限制性选民身份识别法,特别是哥伦比亚特区针对非裔美国人的选民身份识别法;通过禁止在公共场所闲逛、露营、乞讨的法律,将无家可归者定为犯罪;住房方面的歧视和隔离;少数群体的儿童不能平等地获得教育以及学业成绩上的种族差异等。
最后,Joseph Wronka教授鼓励大家在致力于构建人权文化的过程中,要认识到人权文化应该是社会正义之基础。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