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6日,以“Commitments and compliance to human rights law - how is it done?”为主题的讲座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举办。前瑞典隆德大学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教授、现欧盟基本权利机构(FRA)司法救济司司长Jonas Grimheden教授受邀为人权研究院师生们开展了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教授主持。
讲座之初,Jonas Grimheden教授首先邀请2020级硕士、博士新生进行简单的自我介绍,随即提出问题“国家为什么要加入国际人权公约?”孙逸梅同学认为,是国家加入国际人权公约是为了给国家提供一个解决争端的渠道。狄磊同学提出,国家加入国际人权公约并不一定是出于人权或国际法因素的考虑,可能存在国际关系、国际政治方面的因素。Jonas Grimheden教授对两位同学的观点表示认同并提出以下两点:一是人权问题一直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国家加入国际人权公约表明其积极参与人权事业,勇于承担国际法上的人权保障责任;二是基于其他国家或区域性组织的压力,例如一国如果希望成为欧盟成员国,在享受着国际贸易,经济市场利益的同时,应该承担一定的人权责任,符合欧盟所要求的人权标准。
接着,Jonas Grimheden教授向同学们介绍加入国际人权公约的程序。国家需要对一项公约表示同意,或者签署一项公约;之后,国家需要按照国内法律履行批准手续,方可生效,国家亦可对公约提出保留;此外,国家还需向联合国秘书处提交相关文件。
随后,Jonas Grimheden教授谈到《世界人权宣言》,他指出《世界人权宣言》展现了多元性和人权的普遍性并谈到中国在人权公约起草中的贡献,特别是张彭春先生对世界人权宣言中冲突与争议的协调。他为张彭春先生的贡献感到骄傲。谈及中国的人权贡献,Jonas Grimheden教授与同学们进行了一次有趣的互动,邀请同学介绍中国在核心人权公约的制定中发挥的推动作用。有同学根据中国在《北京宣言》以及性别平等方面的成就,提出中国对《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贡献。Jonas Grimheden教授则以《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起草过程为例,详细指出中国在公约磋商谈判以及最终制定生效中起到的不可磨灭的作用。
最后,Jonas Grimheden教授运用众多的资料和数据引领向同学们介绍了国际人权机制、欧洲人权机制的生效、批准情况,相应的权利规范以及各自不同的权利标准。Jonas Grimheden教授着重介绍了欧洲基本权利信息系统和欧洲人权保护与监督机制,带领同学们学习欧洲基本权利信息系统的检索功能,展示奥地利、比利时、克罗地亚等国对于《欧洲人权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批准、保留、实施情况。
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鼓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