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届人权法专业硕士
现工作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
2006年我从法大本科毕业,来到蓟门桥的研究生院继续我在法大的学习生涯,攻读人权法的硕士,一晃已经七年多。当时,人权研究院还叫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人权法专业也还是法学理论专业下设的人权法方向。当年,距离2004年修改宪法加入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过去了两年,虽然“人权”概念早已不是禁区,但是人权法的研究却也远不如现在这样如火如荼。回想起当时研究生面试时回答的对于人权的看法,肤浅得可笑,但还是在一片懵懂中踏入了这片新兴的法学领域。
作为人权法第二批硕士,当时的班上只有三个人,我们经常戏称自己是享受了“博士待遇”。比起有的大专业人满为患的课堂,我们的上课时间总是在边讲边讨论中渡过。但有时也会郁闷于上课人数一目了然,完全没办法浑水摸鱼地逃课。由于当时涉及人权法的专门教材很少,因此上课时往往没有系统梳理好的现成知识可以死记硬背。在这种现实条件下,人权法专业的教学模式非常注重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课前大量从国际机构网站上搜索、阅读第一手的资料基本是家常便饭,时不时地做一个主题报告也时常让我们觉得叫苦不迭。
现在我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法室已经工作了三年,由于单位的业务有部分与宪法相关,因此也会时常用到一些在研究生学到的人权法知识,但是与学校教授、研究的程度相比,能用上的完全就是皮毛。可是,我还是非常感谢当时在研究生的培养,所谓受益匪浅,绝不是一句客套话。虽然学到的知识不一定能直接发挥作用,但是当时的教学方法下所练习而成思考模式、研究方法、工作能力等,都成为我现在工作中的称手利器。一是独立研究并介绍某个专题的能力,对于人权保护的有关制度和实体权利研究,经常性地独立研究某个专题,制作PPT并在讲台上面对老师和同学进行介绍,培养了学生研究思维的系统性;二是搜索获取资料的能力,缺少现成的研究成果,使得我们习惯了从国外网站上获取第一手的资料,并转化成中文进行整理、分析,这种检索能力确实在工作中很容易让我更快的完成任务;三是组织协调能力,在学习时常常有机会参与许多国际研讨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使我迈出校门时对于许多事务性工作并不至于完全一无所知。
现在也时常回到人权研究院,与师弟师妹们参加一起活动。感觉现在的人权法专业与我们那时相比,已经走上了成熟发展的快车道。但是虽然条件更好了,相关研究文献更多了,师资力量也更强大了,还是希望师弟师妹们能够继续坚持第一手资料优先,保持课堂活跃的讨论氛围,维持独立研究和敢于讲演的传统。课堂的知识即使不被遗忘,也迟早会被更新;而真正地锤炼出获取知识、提炼知识、表述知识的方法和能力,却能受用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