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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中国人权青年论坛综述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8    点击量:

2025年10月12日至13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人权研究》编辑部联合主办,《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行政法研究》作为学术支持单位的第六届中国人权青年论坛在北京召开。本届论坛以“构建中国人权自主知识体系”为主题,共设四个平行单元。来自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广州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政法学院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60余位专家和青年学者,围绕论坛主题展开深入且富有成效的探讨。

论坛伊始,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主任齐延平教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与法律教研部教授王立峰,《比较法研究》副主编丁洁琳编审,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人权研究》主编林华教授,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刘志强,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教授、《人权研究》副主编林建军教授为优秀论文获奖者颁奖。

论坛第一单元聚焦“中国人权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由《比较法研究》副主编丁洁琳编审和《中国应用法学》副主编、编辑部主任杨奕主持。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主任齐延平教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与法律教研部教授王立峰,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刘志强、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副教授徐爽以及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立与谈。本单元共有四位发言人。

中国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曹晟旻的发言题目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进程中权利与善的优先性问题重述》。他认为应将“德性公民”与“善的观念”作为权利建构之基础,以此破解推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发展的双重困境。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张泽宇的发言题目为《人权自主知识体系中的行政权利》。他认为“行政权利”作为行政法学科体系的基础范畴愈益凸显,未来应当立足实定法与自主智识,在法典化与学科体系化的框架中建构具有明确规范意涵的“行政权利”理论体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博士后研究人员林栋的发言题目为《基本权利双重性质与国家整合》。他基于宪法整合理论对基本权利双重性质说的本旨予以重新发掘,建立主观权利与客观价值秩序的“一体两面”关系。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沈文可的发言题目为《“以发展促进人权”的历史唯物主义阐释——以“人权进步”的三个问题为中心》,从人权能否进步、人权进步何以可能以及人权进步如何成为现实三个方面论证“以发展促进人权”这一中国实践的原创性和标识性人权概念。

在与谈环节,齐延平结合宪法哲学对狭义的法教义学提出了反思,对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作出回应,并且指出分析性概念的阐释应找到具体的客观标准。王立峰指出,构建中国人权自主知识话语体系应具有问题意识,需回应时代关心的问题。刘志强指出,写作需要进行学术梳理分析,结合我国国情明确需要解决的真问题。此外,应学习写作规范,将政治性表述转化为学术表达、理论化表达。徐爽指出,优秀的论文需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既有基础理论又能与现有热点问题结合,主线集中,论证层层推进,文字表达准确。本单元的四篇论文均达到了上述要求。田立结合发言题目,从“善”的定义以及在“适度善”的论证中引入比例原则的必要性,行政权利的性质,权利冲突等方面向四位发言人分别提出问题。

论坛第二单元聚焦“部门法中的人权保护”,由《政法论坛》编辑部主任张琮军编审和《中国法学》编辑赵毅宇主持。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教授、《人权研究》副主编林建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征,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教授、《人权研究》副主编王理万,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副教授苑宁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编辑李策与谈。本单元共有五位发言人。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讲师李想的发言题目为《基本权利保障视域下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边界》。他认为借助宪法价值,公序良俗原则划分为公共秩序原则、公领域及私领域善良风俗原则,但公序良俗三原则均应尽量尊重公民个人信念、表达世界观的自由以及选择职业的自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石晶的发言题目为《生命科技立法的理性标准构建及其实践展开》,指出蕴含立法指向功能性、立法体系协调性、立法规范正当性的目标理性、内在理性、规范理性的三重构造为克服生命科技立法实践困局提供了理论方案。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董佳乐的发言题目为《智慧养老公共服务的法理基础与制度构造》。她认为智慧养老公共服务的法理基础在于宪法社会权要求国家通过保护义务、给付义务的履行使老年人真正作为主体参与数字生活、分享数字红利,并阐释了政府应如何履行给付义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孟子煜的发言题目为《论我国劳动基准法的价值基础:从生存权保障到尊严劳动》,指出作为现行劳动基准法的价值基础的“生存权保障”对既有制度的解释力不足,应将“尊严劳动”理念作为我国劳动基准法理论与立法新的价值基础。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东洋的发言题目为《民刑交叉案件中未成年人保护的程序选择与适用衔接——以校园欺凌案件为例》。他认为民刑交叉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和预防应调整并修正“先刑后民”的思维定式,增设民事禁令程序,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处分程序并考虑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民刑交叉案件主审法官一体化办案机制。

在与谈环节,林建军围绕公序良俗是否包含在基本权利的范畴之内、国内法与国际标准的互动等问题进行了点评。陈征指出智慧养老公共服务指向宪法中的社会权,应对国家义务进行更深入的探讨,同时文章的建议应与理论保持对应。王理万指出,劳动基准法包含劳动权、自由权、社会权等宪法问题,应明确权利的上限和下限,并将宪法与劳动法相应内容进行体系整合。苑宁宁指出,应关注如何界定校园欺凌的民刑交叉案件,考量在此类案件中纳入强制报告义务的意义以及在未成年人司法本土化中如何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贯彻落实。李策围绕行政法如何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提供依据的问题进行了回应。

论坛第三单元聚焦“新兴权利的发展”,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张伟教授主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财经法学》副主编刘权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副教授夏江皓,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讲师王也与谈。本单元共有五位发言人。

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讲师董泽瑞的发言题目为《数字中国建设背景下“数字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机制构建研究》。他指出依据弱势群体的生成逻辑可采用“层级式”模式构建弱势群体权益的内容框架,由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保障其权益,实现法律治理和技术向善治理的平衡。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池悦的发言题目为《共有数据隐私保护的理论证成与规范建构》。她指出共有数据的定义,并认为应构建从主体以及客体展开的类型化方案、从关键实践场域展开的场景化方案以实现对共有数据有效的隐私保护。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韩晗的发言题目为《刑事庭前审查程序的理论检视与制度完善——以“权力—权利”的再平衡为视角》。他认为当前刑事庭前审查的功能定位缺乏“权力—权利”平衡价值的支撑,应推动刑事庭前审查“实质审核、权力控制、程序独立、法官专任”,长期来看应从预审制度入手完善司法审查机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助理研究员贺彤的发言题目为《个人信息人格权益的椭圆结构》。他认为个人信息人格权益围绕私人性和社会性两个焦点在整体上呈现椭圆结构,并指出侧重私人性的个人信息人格权益应采取以信息自决为核心的保护方式,侧重社会性的个人信息人格权益应采取以行为规制为核心的保护方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苏原的发言题目为《论人工智能司法裁判之于性别平等的影响及其完善》,认为应从法律规范、技术治理与司法定位三方面协同应对人工智能无法识别社会结构性歧视与制度性价值倾向,以及算法黑箱特性与设计者认知偏差导致内生性歧视风险加剧的问题。

在与谈环节,刘权指出刑事庭前审查问题仍然主要基于控权的视角展开,应增加平衡权力与权利,以及公共利益之间关系的论述。夏江皓指出,数字弱势群体的议题应更加聚焦;共有数据隐私保护议题应进一步具体论述共有数据的主体,突出共有数据与一般数据的不同之处,并且增加对权利冲突的阐述;个人信息的人格权益结构议题应论证提出新型数据分类方法的必要性;人工智能司法裁判对性别平等的影响议题应结合某一特定类型的案件进行深入阐释。王也指出,数字弱势群体的议题应将权益分层的具体内容和原则标准作为研究重点;共有数据隐私保护议题应提出具体的分类标准并突出文章重点;刑事庭前审查程序议题应增强实证研究;个人信息人格权益结构的论证应增加对于多个变量影响个人信息人格权益的思考;人工智能司法裁判对性别平等的影响议题需要思考创新点,并更加严密地论证模型区分的根据。

论坛第四单元聚焦“国际人权保障机制”,由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人权》编委会委员陆海娜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国际法研究》副主编孙世彦,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教授孙萌,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讲师武文扬与谈。本单元共有五位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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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助理研究员柳新潮的发言题目为《跨国公司侵害的私法救济:“离域化”风险与管辖权责优化》,认为母国侵害事实与管辖法院分离的救济模式在救济效能层面以及主体协同层面存在困境,并分别从母国、东道国以及国际社会的角度提出了调整和优化管辖权责的建议。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刘远的发言题目为《老年人人权的国际法发展与中国机遇》。他认为年龄歧视和代际团结将成为以专门人权文书构建老龄化人权框架的全新理念与关键命题,中国应运用丰富的理论与实践资源参与相关文书的制定。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博士研究生胡晓凡的发言题目为《数据跨境流动中基本权利影响评估的理论基础与制度衔接》。她认为应从预防、保障、监督、监测、救济五个方面构建数据跨境流动基本权利影响评估框架,并通过细化基本权利影响种类与个人信息权的连接点等方面实现制度间的融合衔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狄磊的发言题目为《国际人权法在气候变化中的可适用性研究》。他分析了国际人权法在气候变化争端中主流化的限度,指出国际人权法适用的地域、时间范围,以及适用程度仅限于国家未达到“必要勤勉”标准。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王晓宇的发言题目为《技术、性别与尊严:国际人权标准视野下的算法性别歧视》。她认为算法性别歧视的深层危机在于削弱女性主体性,对此应扩张对歧视的定义,以结果导向为核心原则建立反歧视路径并构建基于功能角色的归责体系,推动实质性平等目标的实现。

在与谈环节,孙世彦指出论文写作应避免素材的堆积,注重文章中分析部分的翔实度,以及明确研究问题是普遍的国际人权法问题还是有必要特别强调中国的话题。孙萌指出,应强化国际人权法的研究方法在文章中的运用,突出理论问题和分析推理过程,注重写作规范,明确写作对象和文章目标群体。武文扬指出,老年人人权议题对于年龄范围仍需澄清,数据跨境流动基本权利影响评估的题目及论证范围应更聚焦,算法性别歧视议题应明确算法在国际法上带来的性别歧视的特殊性。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教授、《人权研究》副主编王理万主持论坛闭幕式。他对本次论坛进行了回顾,指出中国人权青年论坛为各位青年学者提供了交流新知识的平台,每届都有好的议题产生。人权作为正在形成的学科,不应被狭隘化,本届人权论坛的议题也呈现出了“部门法+人权”、数字人权研究的新面向。他希望各位青年学者在未来不断去发掘与追问新的问题,厘清人权的范畴,提炼出研究方法拓展人权视域,开展跨学科研究,加强人权与部门法的结合。他希望各位青年学者保有最初开始研究人权时的求知欲和兴奋感,保持对于心智的探索,希望本次论坛为各位青年学者后续的研究提供持续的力量与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