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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全面依法治国与人权保障”专题研讨会顺利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25    点击量:

 6月21日,由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承办的“全面依法治国与人权保障”专题研讨会在安徽合肥召开。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多位理事、特邀理事和来自国家机关、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人权领域专家学者等近百人参会。

 开幕式环节由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周树春主持。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理事长谢伏瞻首先致辞,他表示,在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党中央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人权保障,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鲜明提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成功走出一条适应中国国情、符合时代潮流的人权发展道路。

(谢伏瞻致辞)

 校长马怀德在致辞中指出,人权法治保障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保障。要强化人权观念,切实发挥法治在人权保障事业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人权法治保障体系,实现人权保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

(马怀德致辞)

 安徽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郑明武向与会专家和领导介绍了安徽省的基本情况以及在人权保障方面取得的诸多成就。他讲到:“中国式现代化的安徽实践正在火热进行中,我们有信心为进一步走好中国式人权发展道路做出更多的安徽探索,贡献更多的安徽力量。”

(郑明武致辞)

 大会发言环节,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巡视员李晓表示,中国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通过多年不懈努力尽可能实现普遍平等的人权司法保护。全国残联原副理事长相自成介绍了我国残疾人权利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努力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发展目标离不开法治的环境和基础。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郭晔围绕着“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国家机制”主题介绍了中国妇女儿童权益的保障情况。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郑筱筠以“人民幸福是最大的人权”为题发言,从西藏人民宗教自由权利的保障视角讲述了中国人权发展的故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咨询委员会专家刘昕生说,全面依法治国深刻反映了中国在不断探索发展,不断创新适合中国国情道路的历程,为国际人权保护事业注入新的能量。


 下午的分论坛环节,来自中央党校、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和我校等二十余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围绕“宪法全面实施与人权保障”“完善法治建设与人权保障”“国际领域及特定群体的人权保障”三个议题展开交流,深入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保障法治体系为丰富和发展人类文明多样性作出的贡献。


【分论坛一:宪法全面实施与人权保障】


 分论坛一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主持,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红春担任联络人。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常健以《尊重人权与保障人权的相互限制与相互补充》为题作论坛发言。他通过对知网有关人权文献的检索发现,国内人权研究文献中对保障人权的关注度大大超过对尊重人权的关注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力宇的发言题目为《我国第五次修宪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他强调,第五次宪法修改后近六年多来,在法律层面的立法,完善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作为人权范畴内环境生态权利的法律规范体系,进一步为今后制定环境法典奠定了制度基础。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陆志安带来了题为《人权入宪与中国人权立法》的主题报告,他建议在我国原有立法上增设人权的基础性立法,上接国际人权标准,下接我国发展实际,实现真正的尊重与保障人权。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上官丕亮以《法律适用中的宪法实施与人权的司法保障》为题进行了发言。他指出,法院在审判案件进行法律适用时通过“依宪释法”方式,不仅间接地实施了宪法基本权利条款,而且通过司法方式保障了公民的基本人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雷磊的发言题目为《人的尊严是人权的基础吗》。他围绕着“尊严是人权的基础这个问题为什么重要?”“如何论证人权的存在?”“尊严在何种含义上能或者不能构成人权的基础?”等问题进行了深刻阐述。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红臻以《宪法人权条款的功能与实施》为题进行了报告发言。她指出,要想真正人权宪法条款获得实施,需要在部门法中体现,以及需要利用好合宪性审查机制。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民商法律学院院长、教授杨成铭的发言题目是《全面依法治国下气候人权的保障》。杨教授提出,环境权是一项普遍的人权,我们需要为气候人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自觉守法。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唐颖侠以《全面依法治国与企业人权责任的实现路径》为题目进行报告,她提出在顶层设计上,要以制定独立的工商业与人权的行动计划作为指引;。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红春的发言题目是《“尊重与保障人权原则”在司法裁判中的运用》。他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基于对司法裁判文书的统计分析,展现了司法裁判中引用宪法“人权条款”样态和逻辑并提出了针对性建议。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李子瑾以《全面依法治国与平等权保障和促进》为题进行报告。她指出,无论是平等理念的发展,还是平等权保障与促进的制度和实践,都与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制度和实践发展密不可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旭的发言题目为《人权条款入宪的中国宪法学意涵及理论创新》。他指出人权条款入宪的理论创新包括:一方面,规范结构看,它丰富了基本权利的逻辑结构和逻辑单位;另一方面,基本权利的概念变得更加历史的、具体的、实践的。


【分论坛二:完善法治建设与人权保障】


 分论坛二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巡视员李晓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苓萱担任联络人。

 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研究员、秘书长滕锐的发言题目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背景下的人权保障》。他指出,党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要立足我国悠久的历史,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构建自己的共同体体系和人权体系。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以《个人数据的司法保障:人脸识别的司法案例》为主题,他认为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应平衡好个人信息保护与公共事务管理中个人信息合理利用的关系,推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与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的协同发展。中央党校教授李云龙的发言题目是《乡村振兴中的人权法治保障》,他提出乡村振兴实践对人权法治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完善涉农法律体系的完善与适应性。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院长、教授舒洪水的发言题目是《中国的反恐去极端化与法治保障》。他指出,在反恐去极端化过程中,应坚持全面保障人权原则,注重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人权。新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张建江的发言题目是《新疆人权法治保障回顾与展望》,她说新疆的人权建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仅保障各族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还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的人权保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于飞的发言题目是《民法典实施与中国人权保障的发展》。他指出,民法典的制订及颁布只是为人权保障提供了一个制度框架,人权保障的实现及不断进步要靠法解释学的发展。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陈佑武的发言题目是《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他指出,人权是现代国家的立国之本,法治是现代国家的治国之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是新时代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广东工业大学人权法治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教授钱锦宇以《中国自主人权知识体系的构建与“第一个结合”》为题,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最大实际,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根本实际,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实践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基本实际,这是构成中国保障人权具体实际的关键性要素。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苓萱的发言题目是《数智时代移民非歧视权的法治保障》,她指出,移民的权利保障已经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国家人口安全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法治中国顶层部署、推动海外公民权利保护等国家根本利益所在。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刘耀辉的发言题目是《中国数字人权话语体系构建》,他指出,构建中国数字人权话语体系要立足中国数字化实践;以数字人权话语为重心,将提升经济科技硬实力与优化人权价值观念有机统一;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分论坛三:国际领域及特定群体的人权保障】


 分论坛三由全国残联原副理事长相自成主持,青岛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石慧担任联络人。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晓玲作为分论坛三的首位发言人,带来了题为《关于推进我国老年人权利保障的思考》的主题报告。她指出我国是当今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应通过制度设计促进老年人的权利保障。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秀梅发言题目为《我国国际供应链中的人权保护》。她围绕供应链人权风险与供应链中的人权保护、供应链人权保护规则的演进、供应链人权尽职调查与供应链人权司法化和我国企业国际供应链(出口)中的人权保护及面临的问题四个部分展开发言。北京理工大学科技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肖君拥以《人工智能的人权风险与法律规制》为题,指出对于人工智能的各种人权风险,可以采取行政监管式规制方案、完善相关立法、市场规制办法等进行规制。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教授王青斌发表了题为《行政法典编纂中的相对人权利》的主题发言。他认为在行政法典中明确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他将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分为三类,一是实体权利,二是程序权利,三是救济权利。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院长、教授满洪杰带来了题为《健康大数据治理的健康权面向》的发言,他指出面临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对健康权的挑战,可以以健康权解读健康数据治理。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曹燕发言主题为《通过劳动教育对职工群众的社会动员——中国劳动法教育功能的重塑》。他指出完善我国职业能力开发法律制度、以劳动合同全面履行原则为基础,完善我国劳动合同履行制度、完善雇主惩戒制度。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林建军发表了题为《新业态从业女性的工作权保障——以数据合规治理为视角》的发言,提出数字技术变革对新业态劳动者的工作权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也带来了全新挑战。喀什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那斯尔江以《新疆南疆四地州妇女婚姻家庭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为题,以新疆南疆四地州妇女婚姻家庭权利为研究对象,提出通过观念修正、法律完善、法律实施等措施,改善当地妇女婚姻家庭权利。青岛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石慧以《新业态下劳动者权益保障挑战及因应》为题,从立法、行政、司法、多元协同四个方面提出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应对路径。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周露露带来了题为《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对全面依法治国和人权残障的贡献》的发言。她分析了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对全面依法治国和人权残障的贡献,并指出高校应在理论实践中发挥智力支持作用。昆明理工大学东盟研究中心研究员黎尔平以《精准脱贫是中国边疆地区人权保障的巨大进步》为题,指出精准脱贫后边疆地区人民安居乐业,边疆也就稳定了,精准脱贫充分体现出边疆地区人权保障的巨大进步。济南大学政法学院讲师隋燕飞以《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一个人权法议题》为题,强调保护好传承好文化遗产有利于增进保护所有人权——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等,而增进保护所有人权,又能反过来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


 研讨会闭幕式由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周树春主持,三个分论坛分别派出学者代表进行总结发言,最后由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左锋总结讲话,他表示,本次研讨会从不同视角、不同领域,运用典型事例和详实数据,生动展示了中国人权法治保障的巨大成就,全面总结了中国人权法治保障的宝贵经验,深入思考了加强人权法治保障的对策建议。

 此次研讨会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网等媒体都予以报道,马怀德校长在会议期间还接受了中国新闻网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