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期间,古孟德·阿尔弗雷德松(GUDMUNDUR ALFREDSSON)教授为我院学生开展了为期两周的“国际人权法”课程讲授。2016级全体硕士生以及部分博士生参加了本次课程的学习。
古孟德教授多年来一直从事国际人权法研究,他曾任联合国少数人权利保护工作委员会主席(2006年)以及联合国促进和保护人权小组委员会委员(2004-2006年),在国际人权法、少数人权利研究方面颇有建树。此次授课共计5课时,授课内容包括国际组织、机构及其内容,国家如何保护和促进人权以及国际监督等内容。教授在他的课程中,介绍了国际人权法的基本知识,分析了《联合国宪章》的内容和意义,阐明了联合国系统几个特殊的机构、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及其之间的关系。此外,他强调了保障人权对于国家发展和促进每个人幸福的影响。
对于古孟德教授的此次到来,同学们非常开心,在课堂上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踊跃响应教授的提问,并结合自己在课下阅读的材料向教授提出自己在学习国际人权法过程中所遇到的疑惑与问题,教授对同学们的问题分别做出颇具启发意义的回答。
古孟德教授本次关于国际人权法的课程讲授在愉快的氛围中结束,同学们受益良多,期待古德蒙德教授的再次到来。
撰稿人:2016级人权法学专业硕士石雪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