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地图放在膝上,用手指划过整个世界,低声问,你哪里疼?世界答道,所有地方,所有地方都疼。”——索马里诗人瓦尔桑·席瑞
1986年12月4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发展权利宣言》这一具有开创性的文件,首次宣布了这项不可剥夺的权利。三十年后,人类在发展权实践上取得了重大进展。2016年12月4日,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外交部主办的“纪念《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4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150多名代表齐聚北京,我院张伟老师、杨勤活老师参加了此次研讨会,王理万、李若愚老师带领十余名研究生为研讨会的顺利召开提供了宝贵的志愿服务。
4日上午,开幕式于人民大会堂举行。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外交部副部长李保东、联合国副秘书长吴红波、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展权工作组主席扎米尔·阿克拉姆、加拿大前副总理希拉·科普斯、荷兰人权研究所所长、荷兰乌特勒支大学法学教授汤姆·茨瓦特等九位官员及专家学者发表了开幕词。
研讨会历经分组讨论和全体大会两个环节,围绕“共享发展:更好造福各国人民”这一主题,展开交流、凝聚共识。研讨会于5日上午闭幕,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崔玉英女士在闭幕词中指出,本次研讨会高度评价了《发展权利宣言》的历史地位及其重要意义,充分肯定了中国实现发展权的经验和成就,积极赞赏了中国为推动实现共同发展权作出的贡献,并积极主动地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权建言献策。会议各项议程圆满完成。
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我院师生共同见证了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发展权的理论构建和实践推动方面所进行的持之以恒的有益探索,并更清晰地认识了中国在世界范围内推动落实发展权议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开拓了视野,并为日后的研究和实践奠定了基础。请让我们共同铭记这一美好而又意义非凡的经历!
(撰稿人:2016级人权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张爱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