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6日至11日,古孟德·阿尔弗雷德松教授为我院学生开展了为期6天的“国际人权法”课程讲授。2017级全体硕士生参加了本次课程的学习。
古孟德教授多年来一直从事国际人权法研究,他曾任联合国少数人权利保护工作委员会主席(2006年)以及联合国促进和保护人权小组委员会委员(2004-2006年),在国际人权法、少数人权利研究方面颇有建树。
此次授课共计3课时,授课内容包括国际人权组织、机制,国家如何保护和促进人权以及国际监督等内容。古孟德教授在第一次课上介绍了国际人权法的基本知识如人权的特点、分类等,并对联合国人权机构进行了全面的介绍。第二次课则着重分析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内容和意义,尤其以苏格兰公投、科索沃、格陵兰岛问题介绍了自决权的复杂性,以日籍韩裔等说明少数人群体问题。最后一次课聚焦于包括特别报告员在内的联合国系统几个特殊的机构和人权机制,每位同学都对国际人权监督机制进行了三到五分钟的介绍,古孟德教授进行了简短的评此和总结。
对于古孟德教授的此次到来,同学们在课堂上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并积极响应教授的提问,结合自己在课下阅读的材料向教授提出自己在学习国际人权法过程中所遇到的疑惑与问题。教授对同学们的问题分别做出颇具启发意义的回答,并与同学们亲切合影。
撰稿人:2017级硕士封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