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安排
本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如下(非答辩顺序)
序号 |
姓名 |
论文题目 |
答辩时间 |
答辩地点 |
备注 |
1 |
何东青 |
人权保障视角下轻罪速裁程序研究 |
2024年11月29日14时00分 至 18时00分 |
综0906教室 |
注:请答辩人当日13:30前到答辩准备教室综0907 |
二、答辩旁听
答辩允许本院在籍研究生旁听,旁听人需于答辩开始前30分钟到达准备教室,由答辩秘书审查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后按答辩委员会安排统一进入答辩教室。旁听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旁听规则,答辩过程中不能私自走动或退出。
附:答辩旁听规则
1.答辩开始后旁听人不得入场。
2.旁听人不得擅自邀请或带领他人进入答辩教室。
3.旁听人应配合核验身份,提供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
4.答辩过程中,旁听人应全程保持手机关机状态,答辩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或离开教室,不得干扰答辩现场秩序。
5.旁听人不得私自对答辩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其他方式的传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人权研究院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