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人权研究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2    点击量:

 为保证我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与学位授予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23〕36号)及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时间安排

2023年9月18日起,应届毕业研究生或申请学位者(以下统称“研究生”)可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学校主页“智慧法大”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在线提交毕业申请、学位申请、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等,并按本院要求提交相应纸质材料。

研究生务必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信息提交和纸质材料提交,逾期一律不予受理本学期毕业及学位申请。

根据校历日程安排,2023年12月26日和2024年1月4日,学校分两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事项。学历研究生(即双证生)可自愿选择提请12月或1月会议审议授予学位。学位申请人授予学位日期(即:学位证书落款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本学期毕业的学历研究生毕业日期与学位授予日期须保持一致。

拟授予学位的研究生于本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管理系统《学位授予登记表》中选择正确的学位授予日期(即:提请会议审议日期,2023年12月26日或者2024年1月4日)。对于已经落实就业单位且单位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应选择2023年12月26日上会审议;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单位且希望2024年以应届生身份继续寻求就业的研究生,建议选择2024年1月4日上会审议。

每位拟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应主动了解毕业、学位授予时间对自身就业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理选择,管理系统关闭后,不得变更。

二、网上填报信息

我校学位授予、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等相关工作流程均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实现线上化,各研究生应认真阅读系统说明,熟悉申请流程,准确填报各项信息。

(一)系统登录方式、用户名和密码

所有师生均通过学校主页“智慧法大”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统一登陆入口,无需单独用户名和密码,校外登录无需通过VPN。

(二)填报毕业、学位申请信息、提交学位论文

开始时间:2023年9月18日8时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4日16时

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版)

【注:导师审批也必须于上述截止时间前完成,研究生注意要为导师预留充足时间以便在截止时间前审阅材料并完成线上审批】

各研究生务必在本院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填写且提示本人导师完成线上审批,下载《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学位申请书》,并上传以下材料:

(1)所有研究生(含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者)须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匿名版学位论文(PDF格式)。匿名版论文要隐去论文中作者、导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电子版论文须与所提交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否则由学位申请人承担一切不利后果。上传论文电子版统一命名格式为“学号_论文题目.pdf”。

(2)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应满足学校规定的高水平学术成果要求,具体要求见《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评审认定办法》(法大发〔2021〕55 号),本学期高水平学术成果评审认定工作由本院根据认定办法要求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须按本院规定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上传经过认定的高水平学术成果电子版(扫描为PDF或JPG格式),提交电子材料要求:①高水平学术成果:全文;②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标出本人文章题目)、本人文章页;③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封皮、版权页、目录页;④研究课题、联合培养、实习实践、荣获奖励:证明、证书等材料。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法大发〔2019〕51 号),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本学期不得提交学位申请。

重要提示:学位申请环节,学位申请人可预填《学位授予登记表》,论文答辩通过后,申请人须填写并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申请人务必保证填报信息准确无误,此表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如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会导致申请人将来无法在教育部指定官方网站查询到学位授予信息,从而对升学、就业、岗位调整或 晋升造成不利影响。

三、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一)提交高水平学术成果认定材料

时间:2023年9月5日10:00-11:30

地点:人权研究院办公室

材料:博士学位申请人提交用于毕业资格审查的学术成果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术成果复印件要求参照《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第二项第(一)款第2条提交电子材料要求。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及填写好的《博士高水平学术成果信息采集表》(附件下载)发送至教务邮箱 ihrjiaowu_cupl@163.com。

(二)学位申请及毕业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及上传学位论文等环节的申请人,应按本院要求提交相关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如下:

提交时间:2023年9月25日10:00-11:30或14:00-16:00

提交地点:人权研究院办公室

提交材料:

1.提交《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一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毕业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导师意见一栏,导师须就该生为人、学业成绩、学术水平、毕业论文完成情况做简要评价,并明确表明是否同意该生毕业。

【注:导师于管理系统内填写评语并完成审批后,学生下载含导师评语的《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提交至导师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代签,不得使用电子签名。】

2.提交《学位申请书》一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粘贴照片。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

【注:导师于管理系统内填写评语并完成审批后,学生下载含导师评语的《学位申请书》提交至导师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代签,不得使用电子签名。】

3.博士学位申请人须提交经指导教师和预答辩委员会主席(或经主席书面授权的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同意后的《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审核表》。

4.提交盖章的成绩单2份。(不包括黏贴在学位申请书中的成绩单)

5.提交匿名版纸质学位论文。纸质版论文须与提交电子版论文一致,论文标题须与《学位申请书》中一致。

★匿名版论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

学位申请人于9月21日下午14:30到院办领取学位论文封皮,并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的规定印制论文。

(1)博士生需提交:8本

(2)硕士生需提交:11本

6. 提交《毕业论文提交承诺书》(附件下载),本人签字,注明提交日期。

7.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提交提前毕业书面申请。本专业博士研究生不得提前毕业。

【说明】学校安排统一发放《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毕业生应贴照片并准确、详实填写,以便存入毕业生档案。《登记表》领取和提交时间由辅导员另行通知。

四、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

所有毕业(学位)论文(含再次申请学位的)均须进行学术规范审查。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法大发〔2013〕109号)规定执行。博士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10万字,论文形式及印制要求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中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

五、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申请人提交学位(毕业)申请后,符合条件的学位论文,方可进入专家评阅环节,经评阅达到通过标准的,方可进入答辩程序,答辩相关安排由本院制定并通知。本学期所有学位申请人(含延期再次申请学位的)的学位论文均需进行学术规范审查、论文评阅及论文答辩,请申请人持续关注相关环节审查结果。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

六、提交终版学位论文、确认学位授予信息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针对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原论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论文作出认真修改,并根据本院要求完成以下相关事项:

(一)网上填报信息

通过答辩后,登录管理系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填写、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分别提交PDF格式署名版和匿名版学位论文终稿(署名版提交学位办、匿名版提交质量监督办公室)。论文应包含以下全部内容(可选项除外):封面—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知网使用授权书(可选)—题名页(扉页)—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绪言(引言、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可选)—后记或致谢(可选)—封底。论文封面(2021版,请勿用旧版)、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知网使用授权书可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版块“常用下载”栏目下载。匿名版论文须隐去包括致谢部分在内的所有作者和导师姓名,匿名版论文统一命名格式为“10053_学号_LW.pdf ”。

(二)向本院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1.提交纸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1份)。管理系统下载,正反面打印,由导师审查通过后签字。

2.修改后的终版纸质学位论文2份,必须与系统里的电子版一致。

提示:请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要求印制纸质论文。凡不按规定打印、装订学位论文的,不予接收。

(三)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

办理毕业手续前,学位申请人(含同等学力人员)应向校图书馆送交最终版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详细要求见校图书馆网站中《中国政法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的办法》。

七、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采集

请见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八、注意事项

1. 全体毕业生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务必提前准备并按时提交论文及其相关材料,每项工作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如未遵守截止时间的,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相关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自行承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提交学位论文定稿及其他材料,如不能按时提交者,应自动办理延期毕业答辩手续。学位论文签字定稿一经提交,不得撤换。

2.本院答辩具体安排及后续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人权研究院官网“通知公告”。

3. 本通知中未尽事宜可查看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4. 如因政策调整等原因,本学期相关工作安排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请保持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附件:

1.《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链接:http://yjsy.cupl.edu.cn/info/1080/8737.htm

2.《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

 附件2:法大发〔2016〕44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办法的通知.pdf

3.《毕业论文提交承诺书》

 附件3:毕业论文提交承诺书.pdf

4.《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法大发〔2013〕109号),链接:http://yjsy.cupl.edu.cn/info/1102/2652.htm

5.《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评审认定办法》(法大发〔2021〕55号) 附件5:《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评审认定办法》(法大发〔2021〕55+号).pdf

6.《博士高水平学术成果信息采集表》

 附件6:博士高水平学术成果信息采集表.xlsx

人权研究院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