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研究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将于2021年12月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预答辩范围
已经通过中期考核及论文开题的2019级硕士研究生
二、预答辩各阶段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硕士指导教师审阅论文并签署推荐意见。
参加预答辩的硕士研究生提交形式和内容完整的硕士学位预答辩论文及《预答辩推荐表》(附件下载)至本人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在《预答辩推荐表》中填写详细的论文评价意见、推荐意见并本人签字。
截止日期:参加预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应于12月3日16:00前将硕士学位预答辩论文及《预答辩推荐表》提交至本人指导教师。
注:
1.硕士学位预答辩论文应确保形式和内容完整,应包括题名页、页眉、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绪言(引言、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等。具体可参见《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中附件一《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对论文格式及装订格式的要求。
本次提交的论文不需要“授权声明”,但需要打印装订“封面”(附件下载)。
2.请指导教师督促本人所指导学生于12月3日16:00前提交论文及《推荐表》,并请于推荐意见一栏中明确注明是否同意推荐进入预答辩环节。
第二阶段:经本人指导教师同意推荐进入预答辩环节的硕士研究生应提交预答辩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论文纸质版5份(形式要求同上)
2、《预答辩推荐表》纸质版,本人指导教师已经填写评价意见、推荐意见并签字。
3、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及签批意见后的《预答辩推荐表》扫描件电子版(PDF格式)
4、《预答辩评审表》(附件下载),请完整填写基本信息部分(注:评审组信息之前的部分),该表仅提交电子版(word格式)即可。
材料提交时间:12月10日上午9点-11点
纸质版提交地点:人权研究院办公室
电子版提交方式:发送至教务邮箱ihrjiaowu_cupl@163.com
注:
1.不完整的材料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完整材料者,视同放弃本次预答辩申请。
2.电子版材料请统一发送一封邮件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2019级硕士+姓名+预答辩”。
第三阶段:预答辩评审组成员审阅论文
院办将于12月13日下午16:00前将已按规定提交材料的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电子版及《预答辩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评审组成员邮箱。
第四阶段:举行预答辩
预答辩计划于12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书面答辩
确因本人不在国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或当面参加本次预答辩的同学,需经导师同意后向院办提交书面答辩申请。经预答辩小组组长及研究院批准,申请人可以书面形式参加预答辩。
书面答辩申请人请于2021年12月3日上午11:00前将填好并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人权研究院研究生书面预答辩申请表》(附件下载)的纸质版交至院办;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至学院教务邮箱。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位同学及时、主动地联系本人指导老师,认真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准备工作。
2.答辩人需保证答辩前提交至办公室的纸质版、电子版论文与参加预答辩时的论文为同一版本,以确保评审老师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
3.对于未按规定提交书面预答辩申请、或书面答辩申请未获批准但未参加本次预答辩、或因未按通知要求提交预答辩材料而未能参加预答辩者,本院将不再另行安排预答辩。
祝大家预答辩顺利!
附件:
预答辩推荐表.doc 预答辩推荐表.doc
预答辩评审表.doc 预答辩评审表.doc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论文封面模板.docx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论文封面模板.docx
人权研究院研究生书面预答辩申请表.docx 人权研究院研究生书面预答辩申请表.docx
附件4:法大发〔2016〕44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4:法大发〔2016〕44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办法的通知.pdf
人权研究院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