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人权研究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人权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及我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本院现开展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助学金评定小组
我院成立本年度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负责本次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评定审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常务副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党支部书记、辅导员老师、教务老师、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小组组长,辅导员老师为小组秘书。
二、参评范围与名额
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参评范围为我院全日制2019级和2020级硕、博研究生,名额由学校研工办分配。
校长奖学金的参评范围为我校全日制硕、博研究生,我院推荐名额为1人。
三、提交材料
(一)申请学业奖学金提交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下载);
2.《2020-2021年度学业奖学金自评表》电子版(附件下载);
3.《人权研究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第19条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国家奖学金提交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下载);
2.《2021年度国家奖学金自评表》电子版(附件下载);
3.《人权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第14条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校长奖学金提交材料
1. 《2021年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附件下载);
2. 《2021年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中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
三、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2021年9月29日前提交电子版至邮箱wumianjun0307@163.com,9月30日下午16:00前提交纸质版至科研楼A1009办公室。
2.材料审核:2021年10月1日-10月10日
3.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2021年10月11日-10月12日
4.初评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2021年10月13日—10月17日
5.评定小组审定并报送评定结果:2021年10月18日
四、注意事项
1.请参照相关文件审定自身是否满足申请资格,认真填写表格,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所有表格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于规定时间提交至科研楼A1009办公室(同时申请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同学需要提交三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自评表》和《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umianjun0307@163.com。
3.申报材料原则上由本人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4.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完整并装订完好,不完整或未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5.除提交上述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外,申请者应在9月29日前登陆智慧法大或“学工系统→智慧学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见研究生院奖学金通知附件)。
6.我院奖学金实施细则与校级文件规定不一致处,按照校级文件规定执行。
人权研究院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