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研究院根据学校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及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法大发〔2021〕53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办法》法大发〔2018〕24号及《人权研究院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实施细则》之规定,经本人申请,并经2021年9月16日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及无记名投票表决,提出认定名单,现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班文战
张 伟
李红勃
孙 萌
刘小楠
王理万
公示期为9月17日-21日,共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联系邮箱:ihrjiaowu_cupl@163.com
人权研究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