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院徽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0-25    点击量: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Institute for Human Rights)为教育部和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共同批准设立的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National Base for Human Rights Education and Training),是直属学校的教学科研单位,院长由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兼任,现任院长为黄进教授。

       人权研究院秉承宽容、平等、独立、负责、团结、协作、严谨、创新、奉献、进取等理念,致力于促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努力促进国内人权理论的创新、人权教育的推广、人权知识的普及、人权意识的提高、人权制度的健全、人权文化的建立、人权状况的改善和人权事业的发展。

       我院拥有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和学术交流等项职能,主要任务是开展人权理论研究,推动大学人权教育,组织实施人权培训,传播普及人权知识,提供社会服务,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我院拥有一支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较大发展潜力和一定创新能力的学科梯队,重点开展人权原理、国际人权法、人权国内保障、刑事司法与人权、宪政与人权、国家人权机构等方面的研究,主要负责人权法学二级学科的建设工作以及人权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我院以多种形式为校内外教学科研人员、研究生、本科生和实际工作者提供人权培训,积极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制定与实施,在人权教育和研究等领域与国内外许多人权研究机构和相关国际组织建立了比较稳定和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关系。我院的成立是国家依法保障人权、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重大战略举措,标志着我校人权法学学科建设、人权教育和人权研究从此翻开新的一页。

      为更好地体现人权研究院的学院形象,促进人权研究院的成长和发展,我院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征集人权研究院院徽,欢迎广大老师、同学踊跃投稿。

一、院徽设计要求

    1.应征作品的风格不限,充分体现人权研究院“以人为本,尊重人权”的人文精神;

    2.创作设计内涵要求健康、向上,主题突出,具有相当水平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3.院徽应有鲜明的学院特征、象征意义以及韵味内涵,内容应包括学院中英文名称;也可适当体现“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名称或简称(中英文均可,该项内容不做硬性要求);

    4.院徽应制作简便、易于识别,适合平面宣传等各种用途,适合网站及各种场合长期固定使用;

    5.院徽图案应简洁大方,具有一定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

    6.院徽可为单色,也可以是多色,采用多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3色),要求多色设计稿用单色表现时亦能体现院徽的主题效果;

    7.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未曾发布,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

二、投稿办法和要求

    1.以个人名义或小组名义提交作品均可;

    2.投稿者须将院徽作品的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做简要描述;

    3.稿件形式:电脑设计图稿和手绘作品稿件均可。

    (1)电脑设计图稿:需提交彩色效果图,图案不小于800x800像素,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ihr@cupl.edu.cn(注明院徽投稿)

    (2)手绘作品稿件:黑白或彩色图稿,应统一使用A4纸,送至学院路校区新一号楼C213室;

    (3)提交作品应注明作者的个人信息(姓名、院系、专业、联系电话、邮箱)。

    4. 应征作品请自留底稿,参选稿件不予退还;

    5. 征集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5日。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58908276。

三、评选方式与奖励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将邀请有关领导、老师及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来稿进行评选。本次评选将从参赛作品中确定最佳院徽设计奖1名,奖金1000元,入围奖2名,奖金各500元。评选后将向获奖作品作者颁发相应证书及奖金。

四、应征作品的权利归属

    1.所提交作品一经确定为我院的形象标识,除署名权由作者保留外,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权利均归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所有;

    2.所有参赛作品若侵犯他人著作权、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商标权纠纷等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

    3.本院有对院徽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