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
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以及《人权研究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人权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并依据我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2014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我院现同时开展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一)学业奖学金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2012级硕士获二等以上奖学金的不超过4人,其中一等奖学金不超过1人;
(2)2013级硕士获二等以上奖学金的不超过6人,其中一等奖学金不超过2人;
(3)2014级硕士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本次评选。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2012级博士获二等以上奖学金的不超过1人,其中一等奖学金不超过1人;
(2)2013级博士获二等以上奖学金的不超过2人,其中一等奖学金不超过1人;
(3)2014级博士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本次评选。
(二)国家奖学金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院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有1个名额。注意,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主体包括2014级硕士研究生。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我院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情况除外)共有1个名额。注意,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主体包括2014级博士研究生。
二、提交的材料
申请参选学业奖学金的申请人请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登记表》;申请参加国奖评选的,请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其中:
1.相应考评分值的核算,请参照《人权研究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人权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中的相应规定计算。
其中,因各种原因,本人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部分或全部还未录入系统的,待成绩录入后再行填写。
对于国家奖学金的参评条件,《人权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第5条(四)项“符合学校研究生一等奖学金成绩要求,且所修课程无考试不及格的情形”。因成绩尚未全部录入系统的,申请者可先行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准备相关材料,待成绩录入后再核实是否有申请资格。
2.专业实践、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等申报,按《人权研究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人权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提交证明材料。
三、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工作的时间安排预计如下:
1.相关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的提交:2014年10月8日前;
2.相关材料的补遗:2014年10月8日—11日;
3.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2014年10月13—15日;
4.报送名单公示及异议处理:2014年10月16—18日;
5.名单报送学校:2014年10月18日。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请提交纸质版至我院办公室科A1008;
2.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尽量由本人交至我院办公室,请各班班长或实际承担组织或转达通知职责的同学,采回避原则。如有特殊情况需由本级同学转交,可于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定会议开始前,向我院办公室要求核实提交的材料。
人权研究院
2014年9月28日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