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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奖学金评选事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16    点击量:

 

根据我校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国政法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及《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我院现配合学校开展相关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


一、名额分配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学生可参评项目及名额如下:

1.校级三好学生,1名;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1名;

3.研究生科研创新奖学金,无名额限制。

评选范围包括2013级、2014级全体硕博研究生。


二、提交材料

1.评定登记表(见附件1、2、3);

2.证明材料。参评学生应按《中国政法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及《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4、5)提交真实有效的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具体时间为上年度9月1日起至本年度8月31日止。


三、评选程序

1.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1)学院成立由常务副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及办公室主任组成的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工作。

(2)2013级和2014级硕士研究生各班委会、团支部共同组织本班级的民主评议会,通过个人陈述、集体讨论、民主投票(每人一票,每票限选三好学生和班干部各一人)等形式,共同推选本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各一名,得票过半数同学当选(因博士没有成立班、团组织,由院办公室代为组织对参评博士的民主评议)。

(3)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民主评议结果,确定并上报推荐名单。学生工作部将张榜公布推荐名单,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学生如对评优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生工作部提请复议。

2.研究生科研创新奖学金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初选名单。如有需要,将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书面或口头答辩。

(3)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向学院反映。学院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结果向异议人反馈。

(4)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推荐名单报学生工作部。


四、时间安排

1.10月20日前,申请人提交材料至学院办公室A1008,评定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ihrjiaowu@cupl.edu.cn;

2.10月23日前,完成材料整理、资格审查、民主评议等工作;

3.10月27日前,确定推荐名单;

4.10月28日-10月30日,获奖名单公示;

5.11月3日前,将评审结果和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说明】

1. 申报材料是学院确定推荐人选的重要依据之一,请申请人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标准,尽量全面、具体、客观地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者视同放弃参评资格。

2. 本通知未说明的其他事宜,请参见学校评奖通知和评奖办法的规定(http://www.cupl.edu.cn/html/9934.html)。

3. 如有问题,请联系学院办公室电话:010-58908276。



附件1:三好学生评定登记表.doc

     附件2: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登记表.doc

     附件3:科研创新奖学金登记表.doc

     附件4:中国政法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doc

     附件5: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