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国家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人权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及我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2016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我院现开展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交的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院网站上自行下载);
2.《2016年国家奖学金申报学生自评表》(见附件1);
3. 科研项目、公益活动、表彰奖励等内容的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人权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提交证明材料。
二、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工作的时间安排如下:
1.材料提交:2016年9月27日10:00-11:00;
2.材料审核:2016年9月27-28日;
3.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2016年9月29-30日;
4.初评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2016年9月30日—10月8日;
5.名单报送学校:2016年10月9日。
三、注意事项
1.请同学参照《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内容,认真填写自评表,供奖学金评定小组审定;
2.申请登记表、学生自评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邮箱:
ihrjiaowu_cupl@163.com
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交至我院办公室科A1008(同时申请学业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要提交两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报材料原则上由本人交至我院办公室,如有特殊情况需由他人转交,可于评定会议开始前,向我院办公室要求核实提交的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人权研究院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
国家奖学金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