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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二阶段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30    点击量: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本院2017年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二阶段复试录取工作拟招收5名人权法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终接收推免生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确认的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 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

3.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4.专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排名居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 

5.外语水平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英语:国家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6分以上(含426分)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绩。 

(2)其它语种(俄语、日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具有与之水平相当的其他考试成绩证明。 

6.对于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如对报考专业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须独立创作)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须由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三、网上申请 

符合我校申请条件的优秀推免生可于2016年9月30日—10月13日期间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申请志愿。申请推免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四、复试安排 

网上申请结束后,学院对申请人网上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后予以公布,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申请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系统将自动发送短信提醒),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申请者,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如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取消其复试资格。

复试考核:

1.复试时间:10月17日-21日,详细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具体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3.考核方式: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如参加复试的考生超过5人,须进行专业课笔试(考试范围为国际人权法);

(2)专业课面试(满分100分);

(3)外语口试(满分50分)和听力测试(满分50分):已参加本校第一阶段推免笔试的考生不需要参加第二阶段的外语口试和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以第一阶段的成绩为准。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 

复试成绩(10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40分)+ 专业课面试成绩(40分)+ 外国语成绩(含听力、口试)(20分) 

对于未进行专业课笔试的专业,复试成绩按外语成绩(满分100分)占20%、专业课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80%计算。

复试报到需要携带的资料:

1. 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1,无须加盖公章)

3. 本科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

4. 国家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能证明具有同等英语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语种及英语专业,提供相关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重要获奖证书,已发表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等原件。

6.体检报告,推免生须在复试报到当天将体检报告提交到复试学院,体检报告要求近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考生可下载打印《体检表》模板(见附件2)或体检医院规定的体检表,体检项目必须包括:内科、外科、胸部透视、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心电图。

7.复试费,现场每人收取100元复试费。

六、录取及接收程序 

(一)录取 

    根据我院推免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录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录取。 

(二)接收程序 

    研招办审查录取名单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醒)。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三)公示 

    最终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 

七、关于取消录取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未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2.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不符合申请条件。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出现不及格或重修。

4.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5.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6.体检不合格。 

7.政审不合格。(政审在2017年3月进行) 

8.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八、联系方式

电话:010-58908276

电子邮箱:ihrjiaowu_cupl@163.com


人权研究院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附件1:推免生申请登记表.pdf

附件2:学生体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