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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研究院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18    点击量:

根据我校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国政法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及《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我院现配合学校开展相关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

一、参评奖项

1.校级三好学生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3.先进班集体

4.校长奖学金:(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第六条和《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5.竞赛优胜奖学金

评选范围包括2015级、2016级全体硕、博研究生。

二、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本院由常务副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及办公室主任组成的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工作负责本学院的评选工作。

二)研究院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及评优工作小组将广泛发扬民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条件和比例进行评选。

1.10月19日至25日学生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奖学金模块、荣誉称号模块进行网上申请;

2.10月26日至11月6日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网络审批,并进行公示;

3.11月20日前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打印各类奖项评定登记表,并向学生工作部提交由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的奖项评定登记表;

4.学校于12月举办“榜样法大”颁奖典礼,对获奖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三、评选程序

1.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1)申请人需完成线上申请程序;

(2)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组织民主评议,确定并上报推荐名单;

(3)学生工作部将张榜公布推荐名单,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学生如对评优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生工作部提请复议;

2.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1)申请人需完成线上申请程序;

(2)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初选名单。如有需要,将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书面或口头答辩;

3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向学院反映。学院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结果向异议人反馈;

(4)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推荐名单报学生工作部;

3.先进班集体

1)2015级、2016级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各班委会如申请先进班集体,需完成线上申请程序;

(2)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民主评议结果,确定并上报推荐名单。学生工作部将张榜公布推荐名单,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学生如对评优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生工作部提请复议;

4.竞赛优胜奖学金

竞赛优胜奖学金在线上申请,竞赛优胜奖学金(团体)由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说明】

1.  本年度开始评优工作全部实行线上操作,请欲申请的同学务必认真查看操作手册(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否则一律视为无效申请。

2.  申报材料是学院确定推荐人选的重要依据之一,请申请人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标准,提供全面、真实的申报材料。

3.  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各奖项参评条件,确保符合所参评奖项的条件。

4.  本通知未说明的其他事宜,请参见学校评奖通知和评奖办法的规定。

http://www.cupl.edu.cn/info/1021/327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