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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研究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6    点击量:

根据我校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国政法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及《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我院现配合学校开展相关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


一、参评奖项

1.校级三好学生 1人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1人

3.先进班集体1个

4.校长奖学金:(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二、参评范围

参评范围包括2016级、2017级硕、博研究生。


三、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本院由常务副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及办公室主任组成的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的评选工作。

(二)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将广泛发扬民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条件和比例进行评选。

1.10月16日至19日学生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奖学金模块、荣誉称号模块进行网上申请;

2.10月19日至10月26日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网络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3.10月31日前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打印各类奖项评定登记表,并向学生工作部提交由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的奖项评定登记表;

4.学校于11月举办“榜样法大”颁奖典礼,对获奖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评选程序

1.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1)申请人需完成线上申请程序;

(2)研究院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组织民主评议,确定并上报推荐名单;

(3)学生工作部将张榜公布推荐名单,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学生如对评优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生工作部提请复议;


2.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1)申请人需完成线上申请程序;

(2)研究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初选名单。如有需要,将由研究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书面或口头答辩;

(3)研究院对初选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院书面反映。研究院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结果向异议人反馈;

(4)公示结束后,研究院将推荐名单报学生工作部;


3.先进班集体

(1)2016级、2017级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各班委会如申请先进班集体,需完成线上申请程序;

(2)研究院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民主评议结果,确定并上报推荐名单。学生工作部将张榜公布推荐名单,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学生如对评优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生工作部提请复议;


【说明】

1.本年度评奖评优工作全部实行线上操作,请欲申请的同学务必认真查看操作手册(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否则一律视为无效申请。

2.申报材料是研究院确定推荐人选的重要依据之一,请申请人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标准,提供全面、真实的申报材料。

3.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各奖项参评条件,确保符合所参评奖项的条件。

4.本通知未说明的其他事宜,请参见学校评奖通知和评奖办法的规定。http://xsc.cupl.edu.cn/info/1067/4253.htm

人权研究院

2018年10月16日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doc

 《中国政法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doc

 中国政法大学评奖评优学生端操作手册.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