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本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与学位授予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20〕45号)及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
我校学位授予、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等相关工作流程均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实现线上化,各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应认真阅读系统说明,熟悉申请审批流程,准确填报各项信息,完成线上审批。
(一)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学历研究生、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人员: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身份选择“研究生”。
研究生导师: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工号(CU为大写),身份选择“导师”。
【注:为保护信息安全,请及时修改登录密码】
(二)填报毕业、学位申请信息、提交学位论文、导师线上审批
开始时间:2020年9月25日8时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24时
系统网址:http://gms.cupl.edu.cn
【注:导师审批也须于上述截止时间前完成,研究生注意要为导师预留充足时间以便在截止时间前查阅材料并完成线上审批】
各研究生务必在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填写并下载《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仅在校学历生需要)、《学位申请书》,上传以下材料,并提示本人导师完成线上审批。上传材料具体如下:
1.所有研究生(含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者)须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匿名版学位论文(PDF格式)。匿名版论文要隐去论文中作者、导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电子版论文须与所提交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否则由学位申请人承担一切不利后果。上传论文电子版统一命名格式为“学号—题目”。
2.博士研究生须上传用于毕业资格审查(申请学位)的学术论文成果(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文章页,目录页中标出本人文章题目)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或JPG格式)。博士研究生毕业发表学术成果要求与标准详见《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附件1。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法大发〔2019〕51号),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本学期不得提交学位申请。
重要提示:学位申请环节,学位申请人可预填《学位授予登记表》,论文答辩通过后,申请人须填写并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申请人务必保证填报信息准确无误,此表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如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会导致申请人将来无法在教育部指定官方网站查询到学位授予信息,从而对升学、就业、岗位调整或晋升造成不利影响。
二、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及上传学位论文等环节的申请人,应按本院要求提交相关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如下:
提交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00 – 11:30或14:00-16:00
提交地点:人权研究院办公室
提交材料:
1.提交《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1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毕业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导师意见一栏,导师须就该生为人、学业成绩、学术水平、毕业论文完成情况做简要评价,并明确表明是否同意该生毕业。
【注:导师于管理系统内填写评语并完成审批后,学生下载含导师评语的《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提交至导师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代签,不得使用电子签名。】
2.提交《学位申请书》1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粘贴照片、成绩单。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
【注:导师于管理系统内填写评语并完成审批后,学生下载含导师评语的《学位申请书》提交至导师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代签,不得使用电子签名。】
3.博士学位申请人须提交经指导教师和预答辩委员会主席(或经主席书面授权的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同意后的《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审核表》。
4.提交成绩单2份。(不包括黏贴在学位申请书中的成绩单)
5.提交匿名版纸质学位论文。纸质版论文须与提交电子版论文一致,论文标题须与《学位申请书》中一致。
学位申请人请于9月25日上午10:00-11:00到院办领取学位论文封皮,并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的规定印制论文。其中,匿名版论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
(1)博士需提交:12本;
(2)硕士需提交:11本;
6.提交《毕业论文提交承诺书》(附件下载),本人签字,注明提交日期。
7.博士学位申请人提交用于毕业资格审查的学术论文成果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术论文成果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文章页,在目录页中明显标出本人文章题目。
8.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应提交提前毕业书面申请。学校不鼓励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不适用提前毕业。
【说明】学校安排统一发放《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毕业生应贴照片并准确、详实填写,以便存入毕业生档案。领取和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
所有毕业(学位)论文(含再次申请学位的)均须进行学术规范审查。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法大发〔2013〕109号)规定执行,论文形式、字数要求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关于部分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定 》(法大学位字〔2018〕2号)、《关于外国留学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定 》(法大学位字〔2018〕3号)。
四、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在论文学术规范审查通过之后进行。本院最晚须在12月18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相关安排见后续通知。
为提升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本学期申请学位的全部博士学位论文将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论文送审平台送校外专家匿名评阅。
五、提交终版学位论文、确认学位授予信息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针对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原论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论文作出认真修改,并根据本院要求完成以下相关事项:
(一)网上填报信息
通过答辩后,登录管理系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并提交署名版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格式为PDF,应包含封面—授权声明(独创性声明)—题名页(扉页)—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绪言(引言、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可选)—后记或致谢(可选)—封底全部内容,授权知网的学位申请人应把知网论文使用授权书放置学校的授权声明之后(相关声明和授权书可自行至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版块常用下载处下载),封面模板见《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附件3,填写并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
登录管理系统提交终版匿名学位论文。匿名版论文须隐去全文(包括封面、致谢)中作者、导师姓名。
(二)向本院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向本院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提交纸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1份)。管理系统下载,正反面打印,由导师审查通过后签字,不得代签,不得使用电子签名。
2.修改后的终版纸质署名版学位论文2份,必须与系统里的电子版一致,须签署“论文独创性声明”及“论文使用授权”。
3.如授权出版,则须另外提交署名版纸质论文1本,除须签署“论文独创性声明”及“论文使用授权”外,还须在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签署后装订在封面之后,扉页之前。
(三)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
办理毕业手续前,学位申请人(含同等学力人员)应向校图书馆送交最终版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详细要求见校图书馆网站中《中国政法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的办法》。
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采集
现学校制作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统一采用打印电子照片形式,不再粘贴纸质照片。各研究生务必按以下要求拍摄或提供电子照片:
1.学历教育研究生(即双证生):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使用同一照片,照片采集由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每年统一组织一次,预计安排在9月份,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因故未参加统一采集的应届毕业生,务必于10月25日前到易拍数码影像中心采集照片。影像中心将直接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供电子照片,并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
2.非学历教育人员(即单证生):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务必在向本院现场提交《学位申请书》时(或在此之前,以本院通知为准),提交本人近期照片电子版(无需纸质照片),电子照片文件以“身份证号码.JPG”命名。建议学位申请人前往易拍数码影像中心拍摄照片,如在其他公司拍摄照片,务必按以下要求拍摄提交照片: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着白色或其他浅色上衣,单一蓝色背景,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十分之三,电子照片宽480像素、高640像素,20K至100K,JPG格式。
3.易拍数码影像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建外SOHO东区2号楼1803室(地铁1号线或10号线国贸站C出口,国贸桥西南方向) ,工作时间:周二至周日(节假日及周一休息) 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联系电话:010-58691620。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全体毕业生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务必提前准备并按时提交论文及其相关材料,每项工作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如未遵守截止时间的,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相关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自行承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提交学位论文定稿,如不能按时提交者,应自动办理延期毕业答辩手续。学位论文签字定稿一经提交,不得撤换。
2.本院答辩具体安排及后续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人权研究院官网“通知公告”。本通知中未尽事宜可查看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附件:
1.《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链接: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7C2E5765367CD370
2.《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 附件2:法大发〔2016〕44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办法的通知.pdf
3.《毕业论文提交承诺书》 附件3:毕业论文提交承诺书.pdf
4.《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法大发〔2013〕109号) 附件4:法大发〔2013〕109号+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的通知.pdf
5.《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727983C8DF4B0BA7
人权研究院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