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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刃韧教授到访我院与师生交流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11    点击量:

 

2014610日,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龚刃韧教授应邀来我院做了题为“人权概念在中国——从禁区到入宪”的讲座。我院师生10余人到场聆听了本次讲座,中国人权研究会副秘书长陈振功先生也受邀参与,并进行了深入交流。

在当今中国社会,人权已成为热门话题。龚刃韧教授的讲座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文革”前人权作为理论禁区的原因;第二,1949年后阶级划分的因素及后果;第三,“文革”结束后一段时期人权为何还是一个理论禁区;第四,“人权入宪”的意义及相关问题。

龚刃韧教授首先着重分析了苏联革命、建设的理论及经验对我国的影响。他认为,“文革”结束以前,人权作为理论禁区主要是由于当时执政党的指导思想和政策。“文革”结束后一段时期,人权在我国仍然是理论上的禁区,龚刃韧教授指出这主要是因为思想上的禁锢。但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权理论在我国开始逐渐获得解禁。1991年,我国发布第一份人权白皮书,提出“人权是一个伟大的名词”,龚教授认为这说明人权在概念上获得了解禁。2004年,我国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修正案,这个成就来之不易,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同时,龚教授也提出人权入宪后,我国在人权理论、实践上仍有诸多进步空间。

在自由交流环节,当谈到为何中国受列宁、斯大林影响较深时,龚刃韧教授认为有三个原因:一是中国早期的民宪思想传播受苏俄影响较大,二是苏俄革命成功执政的经验,三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影响。关于国情与人类共同理想的契合问题,龚教授指出一些最基本的人权保障是不需要考虑国情的,例如禁止酷刑;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实现问题则需要考虑各国不同的国情。

最后,我院常务副院长张伟对龚刃韧教授的到来表示感谢,讲座圆满结束。

 

 

撰稿人:2013级人权法专业硕士生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