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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人权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3    点击量:


   421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与教育部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人权与中国政治发展”课题组联合主办的新时代中国人权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会在京仪大酒店举行


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重庆大学、武汉大学、上海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多家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围绕“新时代中国人权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深入探为中国人权的历史进程和发展提供多种维度的解读。研讨会以课题组研究成果为依托,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与中央民族大学等专家组成评议组,就中国人权的理论和实践展开热烈讨论。此次研讨会也是人权研究院“国家高端人权智库”培育单位的系列活动之一。

会议伊始,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教授致开幕词,他热情欢迎各位学者参与本会,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国家高端人权智库培育单位”建设情况以及“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运作,倡议老师学者们积极投稿《人权》期刊英文版,期待中国政法大学“人权文库”多出精品。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教授徐爽作为会议主持人,对课题作了简要介绍。“人权与中国政治发展研究”课题(15JJD820026)是教育部“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项目。该课题由王人博教授领衔,从2005年年底开始启动,预计于2018年结项。课题组从历史-社会学进路,将中国人权与政治发展分成近代和当代两部分进行研究,目前在课题框架下,已得出部分研究成果。

    讨论环节分四个单元进行。

第一单元主题为“中国人权的理论与话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邓建新表示,我国目前的人权研究忽视了“语境”的重要性,而在人权的政治实践方面的研究成果也比较欠缺。对此,他提出理解中国人权可以从“中国何以言说人权”的问题出发,在人权话语与社会变迁的关系中寻得解释。在当代,人权已经构成了中国人生活方式的一个部分,我们需要建构并实践既有共识性、又有中国性的人权话语。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梦婧就人权实现的“权利方式”展开论述,认为中国人权话语具体化,必须打通宪法中人权原则和部门法的权利规定之间的通路。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吴园林以《权利的新生》一书为媒介,认为人权是现代宪法的核心元素,而人权道德作为现代宪法的灵魂,必须要落实为宪法中的基本权利。

人权研究院班文战教授对第一单元的论文和发言逐一进行了评议,同时,他还在会前与部分作者展开了深度交流,促进了参会论文的修改完善。

第二单元主题为“人权与宪法变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教授翟志勇首先发言,对人权入宪与八二宪法的精神结构进行论述,认为:人权入宪对八二宪法精神结构的塑造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宪法中的专政条款因为人权入宪而成为静默条款,另一方面人权入宪激活了宪法中的人民主权原则。精神结构的变迁决定了宪法的未来走向。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邓建新“返场”发表了关于人权入宪的观点:“人权入宪”是权力形态变革与政治理念更新相结合的产物。王权专制不可能生长出人权观念,Human Rights是晚清西学东渐过程中输入中国知识界的。放眼当下,人权作为国际标准已经确立,中国在更加深入、积极参与国际治理的进程中,人权是绕不开的话题。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周睿志表示,在“八二宪法”中,国家工作人员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指涉着中国的政治阶层。宪法文本中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规范的一系列制度,都可以视为对中国政治阶层进行塑造的措施。2018年宪法修改中创制的宪法宣誓制度和国家监察制度,主体即是国家工作人员;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规定将导致中国政治阶层的再度塑造。

人权研究院刘小楠老师对第二单元的论文和发言做了精彩评议,并就人权入宪后人权原则与专政条款的位阶问题提出了疑问,引起与会者热烈讨论。

上海大学助理教授王涛主持了三、四单元的讨论。第三单元主题为“公民权利”,武汉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翟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赵小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曾文远、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周睿志在这一单元都作了精彩发言。

翟晗老师主要研究中国近代“女权”概念的出现及其结构,表示:近代思想中的“女权”概念始终没有将“男性”作为平等的对立面,而是与当时的“民权”以及“人权”话语结合,直面国家;即使是在开明女性思想家与行动者的认知中,“同担责任”这一主张也没有包含西方传统女性主义主张里做为对立面的“男性”,而是为了争取作为女性身份的“人”之发展。

赵小静博士的发言围绕少数民族地区主体的受教权,从身份和地域两方面展开。教育在少数民族区域与非少数民族区域在一定程度上讲发挥着相同的功能,但少数民族区域主体受教育权因人的身份特殊性及地域宪制原因具有更为复杂的内涵。对少数民族地区主体受教育权的分析需从主体身份维度及地域政制的调试中找到平衡点。

曾文远老师就食品监管执法中关系到人权问题的减轻处罚措施进行发言,表示无论是食药监部门还是上级部门,对减轻处罚的规定必须从规范中来,从规范中取得合法性;并对食品行政处罚减轻处罚裁量基准的构建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构想和建议。

周睿志为与会者分享了其关于“八二宪法”中的人格尊严释义的观点。周睿志认为人格尊严与Human Dignity不能完全对应,但是,随着Human Dignity话语的输入并形成话语权力,人格尊严概念的原有含义可能会被Human Dignity所重塑和替代。人格尊严概念的生成和可能的意义变迁,是“跨语际实践”的一个典型案例。

中央民族大学田艳教授逐一点评第三单元的论文与发言,并指出以北京为例来讨论少数民族地区受教育权问题,可能存在地域错置的偏差,建议作者在会后继续修改论文。

第四单元主题为“历史中的人权”,与会者主要就历史中出现的人权踪影和演进轨迹进行讨论。法学院副教授张劲通过“革命、建设、改革”三个词,精妙地向与会者展示了中国政治发展的过程。其中,革命思维之下,人权是一种斗争哲学,在实现途径中,人权依赖于国家。建设的概念之下,建设首先是经济性的,所以人权中体现出来就是生存权、发展权等经济性权利。改革话语之下,社会将日益多元化,产生新要求,人权具有更多丰富的内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刘宗珍对清末民权思想的发生进行阐释,梳理了近代中国民权发生的思想特色。民权观念在清末的兴起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在这种特殊的背景下产生的民权思想有着显明的时代特色和思想特质。民权是中国人对现代宪法和议会制度产生的美好想象的结果,在中国,它和富强之间有着密切关联。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孙德鹏独具一格,介绍了近代中国民权论者的另类形象章太炎:通过阅读章太炎的论著《訄书》和《齐物论释》,回顾章太炎曲折而精彩的一生,从作品中发现中华意识、正统意识的抵抗力,从人生中反思章太炎的独特意象。

嘉宾发言后,人权研究院杨勤活教授作出精彩评议与回应,与各位学者交流见解。

中国政法大学《政法论坛》编辑部主编王人博教授对会议进行总结并致闭幕词。王人博教授首先向主办方、参会嘉宾、课题组成员以及会务组表示感谢,随后总结了会议研讨的三点成果与共识:其一,关于人权中“人”的问题,“人”是普遍意义的人还是有地域化的具体的人?西方提出的“人”是否符合中国对“人”的理解?中国近代以来是民权概念中的“民”和“人”之间关系为何?其二,在人权和宪法、法律的关系问题,人权话语很重要,话语的组织、运用以及影响力正是中国人权理念与实践的体现。如何建构中国的人权话语,这一点需要思考,学者们也重任在肩;其三,人权最终要落实到社会层面和日常生活,这是在中国语境下实现人权的根本方式。王教授的发言既是总结,又引起了学者们进一步的思考。

经过近五个小时的热烈讨论,本次学术研讨会完成全部议程,圆满结束。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 徐爽 赵晨 闫之涵 崔卫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