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交流

国内合作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 > 合作交流 > 国内合作交流 > 正文

【讲座】刘昕生:中国参与联合国人权领域的实践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06    点击量:

20201029日上午,第372期全球人权论坛系列讲座于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科研楼A209举办。原中国驻塞浦路斯共和国大使刘昕生受邀为人权研究院师生开展专题讲座,主题是“中国参与联合国人权领域的实践”,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教授为主持人。

讲座伊始,刘昕生大使回顾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审议国别人权议题”的实践。在20世纪50年代,基于《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不干涉国家内政”的原则,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认为自身无权审议国别人权议题。20世纪60年代,但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在1967年针对南非的种族隔离问题通过了第1235号决议,授权人权委员会审查有关大规模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南非共和国推行的种族隔离政策。197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指出要优先关注与审议“大规模侵犯人权现象”,在20世纪80年代,人权委员会审议了智利、柬埔寨、阿富汗、南非种族主义和阿拉伯被占领土的人权议题。冷战结束之后,随着苏联东欧集团垮台,西方占据国际人权领域的优势地位,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被动挨整,西方国家在人权委员会接连通过30个发展中国家的国家人权决议,发展中国家虽然试图反击,但是因为议事规则的表决程序、力量对比等原因,反击议案难以通过,至此,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审议国别人权的职能受到歪曲,成为政治斗争的舞台。随后,刘昕生大使回顾了中国参与联合国人权活动的实践。

F123

首先,刘大使介绍了中国参与联合国人权活动的历史背景。中国参与联合国人权领域活动经历了复杂的过程。1950年代,中国被剥夺联合国席位,长期游离于联合国活动之外。1971年,中国恢复联合国席位。1979年,中国首次派出观察员旁听人权委员会,审议柬埔寨、阿富汗问题,1982年,中国竞选正式成为人权委员会成员国,并连续三年连选连任。但此时,国内对人权仍然讳莫如深。1986年,中国政府肯定人权是一面旗帜,也可以讨论,推动了国内的人权研究的发展。

其次,刘大使介绍了人权委员会涉华提案过程。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以北京春夏之交发生的政治风波为由,反复在人权委员会提出涉华人权提案,中国政府坚决反对,通过程序斗争、政治外交等各种方式,自1990年开始至2004年,连续11次挫败了西方国家提出的“中国人权状况”议案。西方国家利用人权问题谴责中国,干扰和破坏中国发展的图谋,最终失败。

17E76

再次,刘大使介绍了中国对国际人权活动的贡献。中国积极参与人权委员会、人权理事会的活动,支持联合国人权机制的改革,加入国际人权公约,按时递交执行报告,参与审议,积极开展与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的合作,促进亚洲区域性人权活动,维护《联合国宪章》人权宗旨的严肃性,发展国际人权理论和人权理念。

接下来,刘大使表达了对中国未来参与国际人权实践的展望。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多边外交和参与国际人权领域活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中国面临的新机遇包括中国崛起、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际地位提高,国际人权事业的创新、进化与发展,发展中国家的力量加强、美国与西方在人权方面的困境等。中国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诸如西方仍然坚持人权对抗的“冷战”思维,维护中国统一与利益的任务艰巨,世界多极化、全球化面临不确定性、发展中国家对中国的期待提高等问题。

最后,刘大使还补充说明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咨询委员会的相关内容。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咨询委员会是人权理事会下属的唯一常设机构,前身为人权委员会下属的“防止歧视与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是人权理事会的学术智囊与研究机构。


讲座在师生的热烈讨论和热情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