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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人权青年论坛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7    点击量:

2020年11月29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主办、《人权研究》(季刊)编辑部协办的第二届中国人权青年论坛在京隆重召开。来自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四川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等多所高校,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研究机构的3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论坛,围绕着相关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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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博超老师介绍参会成员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讲师杨博超老师主持。杨博超老师向参会者介绍道:中国人权青年论坛始于2019年,旨在为青年学者提供交流互鉴的平台,发展青年人权研究的共同体和生力军,为青年学者提供与资深专家的学习的机会。2020年初,由于疫情的爆发,筹备组经多方协调,最终决定采用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组织论坛的召开。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本届论坛的主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中国人权事业进展,下设三个平行议题进行研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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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文战老师致开幕词

随后,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班文战教授致开幕词。班文战教授指出,受疫情影响,本届论坛的筹备绝非易事,但筹备组克服困难,灵活应对,确保了论坛的顺利召开。本届论坛内容具有高度代表性和广泛性,国内国外,理论实践,均有涉及。班文战教授重申,举办中国人权青年论坛的目的是为青年学者提供一个平台,相互交流,同时能够让人权青年学子向老一辈人权专家学者学习,薪火相传人权精神,促进老、中、青学者的经验交流。最后,班文战教授向论坛的筹备者和参与者表示感谢,并预祝本次论坛成功举办。


第一单元:中国减贫事业与人权保障


主题研讨的第一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讲师武文扬博士主持,进行报告的三位学者围绕着“中国的减贫事业与人权保障”主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来自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的郑若瀚博士围绕“为什么对贫困治理法治化?减贫成就与法治有何种关联?贫困治理为何要求诸法治?”等一系列问题展开。他指出,现在的贫困治理模式是一种超常规的治理模式,法律要把贫困治理模式带回到常态治理的模式当中。武汉大学法学院的李硕博士对《联合国农民和其他农村地区劳动者权利宣言》与我国农民权利保障进行了探讨。她认为《宣言》在促进粮食主权、改善农业政策、保障农民权利等方面有了极大的进展,为中国保障农民人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了借鉴和依托。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博士付丽媛以中国反贫困战略的四层结构为主题进行报告。她指出,中国的贫困主要由四类原因产生,也分别对应着四种贫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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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若瀚博士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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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硕博士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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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丽媛博士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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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蕾研究员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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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子尧研究员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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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翀博士评议

在听取了三位学者的精彩发言后,三位与谈人也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和建议。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副研究员王蕾提到,贫困是需要多维视角的研究,郑若瀚博士的论文为解决贫困问题提出了一种探索模式。但同时她也指出,贫困的挑战是多维度,不仅仅是收入,要结合贫困的内在基底,才能够消除贫困,关于贫困的类型比对,难以一言以蔽之,目前仍然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当代中国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贾子尧赞同李硕博士的部分观点,他认为《宣言》体现了现代化的趋势,对我国的制度完善有了指导和借鉴。同时,贾子尧也认为,在保障农民权益方面,国家和政府的作用应该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最后,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编辑张翀博士对付丽媛博士论文进行了分析点评,她认为文章的视角对既有理论的突破,对贫困的原因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文章的逻辑结构也很清晰。张翀博士也指出,文章应该对贫困四层结构的关系应该重点论述,需要注意到贫困的四个原因的动态变化。


第二单元:中国与人权保障的国际合作


主题研讨的第二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编辑闫姿含主持。三位学者围绕着“中国与人权保障的国际合作”主题进行了全面深刻的探讨。其中,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魏晓旭将“以规范冲突中国际人道法的锚定:特别法定位反思”作为中心,围绕着国际人道法与国际人权法的关系,并提出了三步走的解决途径。随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敖海静老师就儿童表达意见的权利进行报告。他阐述道,文章主要利用规范研究方法对儿童表达意见的权利进行分析,采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方法对公约第十二条进行规范解释,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一些建议。最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方瑞安以经济制裁与人权保障为主题进行了报告,通过多视角对规制经济制裁的人权影响进行分析,提出国际人道法在经济制裁中的类推适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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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晓旭博士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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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海静老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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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瑞安博士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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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文扬老师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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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立研究员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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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心博士评议

  三位学者报告之后,三位与谈人就此也提出了自己观点。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讲师武文扬认为,敖海静老师的报告内容丰富生动,论述角度舒服有趣,但也提出关于表意权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是否存在冲突,关系是否复杂,不同国家的相关实践如何解决等问题,希望能在文中看到更加丰富的论证。山东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田立阐明,魏晓旭博士的报告是非常大胆和有新意的,但是似乎对国际法产生了根本性偏差,对此他也提出了几点疑惑,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之间真的存在规范冲突吗?核武器案是否能够成为本篇文章的基础?同时也对军事必要性的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赵心博士对方瑞安博士的发言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她指出,经济制裁是现代国际法保障实施的措施,其核心是如何平衡他所要保护的法益和损害的权益之间的关系。


第三单元:更开放的中国人权格局


论坛第三单元由杨博超老师主持。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邹奕作为第三单元的首位发言者,就“同性婚姻”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报告。他表示,同性婚姻合法化已经不再只是单纯的比较法研究视角,而是中国法的问题,但是否“同性婚姻”符合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呢?同性婚姻是否属于宪法意义上的婚姻,在我国目前不具备实现的时机,但并不意味着不具有未来实施的可能性。随后,武汉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何苗对中国环境参与权问题进行了报告。她强调,公众参与权的保障与实现程度直接关系着民主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关系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针对环境问题而言,如何从法律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更有效地保障公众的“参与权”,值得深入研究。进一步规范环境参与权的相关法律制度有利于中国更好的参与国际环境治理和相关国际合作。最后,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唐勇围绕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权观为主题进行了报告,他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权观在主体上由个人、国家、人类命运共同体三个层次逐步推进,在内容上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首要人权,系发展中国家的人权观,具有为世界提供中国方案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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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奕老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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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苗研究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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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勇老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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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江皓老师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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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静老师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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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圆圆博士评议

在三位学者报告完毕,与谈人们也纷纷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夏江皓老师对邹奕副教授的报告进行点评,她提出了几点疑问,首先是同性伴侣与同性婚姻间的区别,以及美国宪法与我国宪法在其法律体系的功能上的区别。接着,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胡静向何苗副研究员的报告提出建议,他表示文章存在着题目过大的问题,另外关于我国公众环境参与权的内容在文章中着笔过少,可以进一步补强。关于唐勇副教授的报告,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孙圆圆进行了总结,她表示,文章有着全新的角度,对其有很大启发,同时她在第一代人权的内容,发展权的义务履行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本届论坛接近尾声,闭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教授王理万主持,王理万副教授首先感谢了参会者对青年论坛的大力支持,本次论坛在时间上有所推迟,议程上有所简化,但是其内容和价值传承了青年人权论坛精益求精的优良传统。最后,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杨勤活教授为会议做了闭幕总结,他指出,本届人权青年论坛总体上效果良好,发言具有深度,话题具有争议性,人权青年论坛既是青年论坛也是人权论坛,讨论的方式让青年学者之间能够更加深入了解,人权促进理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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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理万老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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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勤活老师总结

本届论坛在参会人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下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