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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权益保障立法讨论会”在京顺利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25    点击量:

    2012年7月8日至7月9日,受全国人大委托,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和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在京共同举办了“老年人权益保障立法讨论会”。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同志、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朱勇同志、原教育部老干部局局长史丽荣女士、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内务室主任于建伟同志、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许立群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兼人权研究院院长黄进教授率民商经济法学院夏吟兰教授、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副教授、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贾彤老师、法与经济研究中心胡继晔副教授、人权研究院徐爽副教授、商学院李超副教授等出席了会议。此外,与会者中还包括冰岛阿库雷利大学Gudmundur Alfredsson教授、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高级学者韩苏琳(Sulin Han)女士、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北京办公室主任、高级学者魏梦欣(Katherine A. Wilhelm)女士、Davis O'Sullivan & Priest LLC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耶鲁法学院法律诊所访问讲师Lisa Davis女士、康涅狄格州社会服务部卫生服务和支持副主任Kate McEvoy女士、山东大学法学院肖金明教授等多位知名专家和学者。

    讨论会由开幕式、主题发言与集体讨论、闭幕式三部分组成。7月9日上午9时,在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副教授的主持下,开幕式正式开始。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兼人权研究院院长黄进教授首先致辞。他对各位与会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的发展历程、研究领域和前景目标。黄进校长在讲话中表示,对弱势群体人权的保障是人权研究院的重要研究领域。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当前中国的社会结构、经济状况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制定于1996年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要,有些规定亟待修订,希望此次讨论会能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工作做出贡献,以促进老年人权益的保障。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同志发表了讲话。他对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和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为此次会议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并指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改应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吸收他国符合中国现阶段国情的优良制度,从而更好地保障老年人权益。

    开幕式最后由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高级研究员魏梦欣(Katherine A. Wilhelm)女士致辞。她在讲话中指出,老龄化是中美两国都面临的问题,制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的目的应当是帮助老人,尊重其人格尊严和自我决定权,使其能够参与政府重大决策讨论和立法过程。

    为使讨论会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讨论会的主题发言和集体讨论分为两个单元进行,主要围绕目前亟需重点解决的老年人监护和社会服务两方面内容展开讨论。

    主题发言第一单元“老年人监护”,在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朱勇同志的主持下,有序展开。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夏吟兰教授首先就“中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完善”进行主题发言。她认为,中国目前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以民法通则、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核心,以司法解释为补充的老年人监护制度的初步框架。该框架较为简单、粗糙,现行监护制度仍然存在立法理念落后、被监护人范围过窄、监护人范围规定难以操作、制度缺乏程序保障等问题。夏吟兰教授在发言中指出,为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应当更新立法理念,修订现有立法,扩大被监护人范围,细化监督层次,在近亲属监护之外,增加社会监护,使老年人能够安度晚年,享受社会改革与发展带来的幸福生活。

    接下来,在美国从事实务工作的律师Lisa Nachmias Davis女士进行了题为“对老年人和行为能力减退人士的保护和代理”的主题发言。她从四个背景不同的案例入手,针对老年人监护和代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介绍了美国传统的法院指定监护人模式和新近发展的私人代理模式,并就完善这两种模式所存在的弊端,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集体讨论环节,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积极发言、热烈讨论,针对老年人监护制度交换意见、提出建议。

    主题发言第二单元“社会服务”,由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高级研究员韩苏琳女士主持。山东大学法学院肖金明教授首先进行了题为 “社会养老服务的问题与对策”主题发言。肖金明教授在发言中指出,政府在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完善社会养老制度、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方面应处于主导地位,通过出台政策、提供资金支持家庭养老,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制定统一的社会养老设施建设规划,制定社会养老服务从业标准,加强社会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和教育,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行业的规范管理,鼓励向老年人提供养老志愿服务等一系列措施,促进中国社会养老服务长期发展。

    美国康涅狄格州社会服务部卫生服务和支持副主任Kate McEvoy女士接下来就“长期护理中对公共和私人责任的平衡”进行主题发言。她的发言针对谁来提供长期护理服务、谁需要长期护理、谁来买单等问题展开详细论述,分析了决策者在长期护理领域面临的挑战,并就公共资源如何支持长期护理、美国法律如何保护老年人权利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主题发言之后,与会人员围绕养老服务展开了充分、热烈的讨论,将会议推向了高潮。

    最后,会议进入闭幕式阶段。在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许立群同志的主持下,原教育部老干部局局长史丽荣女士、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内务室主任于建伟同志分别致辞,对此次立法讨论会进行了充分肯定,并希望通过国家机关各部门之间合作、政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工作,更好地保障老年人权益。

    会议在和谐融洽的氛围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