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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陈夏红:法学论文写作:形意相通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27    点击量:

2019年6月18日下午6时,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副编审陈夏红博士,为我院同学作了题为“法学论文写作:形意相通”的精彩讲座。


讲座伊始,陈夏红教授指出我国高校在培养法学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时,普遍存在“四无”问题:在本科的教育过程,许多学生没有上过相关的论文写作课程,缺乏专业训练,对论文的认识较为浅薄,也没有时间进行论文写作,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难以提高。陈夏红教授结合多年审稿和论文写作的经验,向同学们提出了“形意相通”的论文写作方法,以提高学术论文的质量。

首先,陈夏红教授为大家详细阐释了“意”之五性:法律性、学术性、问题性、论证性和创新性。法律性强调的是,论文的内容应当体现出法学的特征。以《论保险公司股东的穿透式监管》一文为例,穿透式监管并非严格的法律术语,文章内容缺乏法律性,更像是管理学的文章。学术性指的是论文写作要注重学术的探索和理论的创新,学术研究是学术内部的对话,要充分了解学界的研究现状。问题性指我们在做学术研究时,要感觉到问题的存在。将生活中的问题转化为学术上的思考,最后加工并形成论文。论证性是指文章的结论是经由论证得到的。学术论文是一个探索的过程,不能预设前提。在研究的过程中,要把自己定位成研究者,而非立法者,切忌想象多于经验、观点多于观察、综述多于分析等问题的出现。创新性是指以我为本,以新为要。论文应在前人的研究上有所创新,比如提出了新方法、新观点、新理论、新概念等。

接着,陈夏红教授向大家介绍了“形”之六形,即摘要、导语、结语、句段、文风和引用的写作手法。摘要是写作的要点,应该提取原文精华字句,连缀成段,起到见摘要如见全文的作用。尽管摘要是短文,亦须讲究起承转合。导语部分,需要指明研究的问题,综述研究背景,概括研究意义,描述研究框架,并提出个人观点。结语要概括文章主题和观点,阐明研究成果的意义,并交代研究成果的局限。对于句段而言,句式要慎用长句,忌一句一段。句子之间要巧用连接词,少用插入语,注重分段但段落不要太多,否则会使文章显得干瘪零乱。文风要保持理性、中立、客观,避免掺杂过多的个人情感色彩。此外,要重视引用的作用和规范。引用是为了追寻学术发展脉络,建立学术评价机制以及分析学术研究状况。引用时,尽量以学术引用为核心,少引用政策文件;引用数据和文献时,要注意引用材料的新颖性;切忌引用网络百科和虚假文献。

最后,陈夏红教授语重心长地嘱咐同学们:“好文不厌百回改,勤能补拙是良训,希望同学们能够保持初心,写出高质量的法学论文。”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注意引用材料的新颖性;切忌引用网络百科和虚假文献。

撰稿人:黄家声(2018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