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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佳:德法薪传 公心笔铸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6    点击量:

师姐,最宠我们的那个人走了!连续三天的木然之后,坐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我终于意识到夏老师真的走了,抹着眼泪给同门师姐发去微信。

于他人,夏老师曾是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是婚姻法泰斗,而于我们,夏老师更是亲人。我们享受着她的宠爱,从未想到过会有分别的一天,更未想过这一天会来得这么突然。

暂停一切工作,屏蔽所有信息,放肆地沉浸于悲痛几天后,我想,是时候记录点什么了,尤其是同门师姐那句超越悲伤,向阳而生,让我有勇气回忆与夏老师的点点滴滴。承教于这位胸怀大爱的法学家,忝列夏门,我是幸福的,因此,这也是一段超越悲伤的幸福回忆。

课比天大 一生践行

与夏老师第一次见面是在2001年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的婚姻法课堂上。短发、正装、精致的妆容,这在当时法律系的同学中掀起了一股兰旋风。大家都在猜测,夏老师大抵是因为第一节课,首次在本班同学面前亮相,要追求仪式感,才穿着得如此正式。没有想到的是,整整一学期17周的课程,夏老师的每次出场,都能让人眼前一亮。多年后拜入师门,提及此事,夏老师大笑道:呵,你们这些孩子,怎么净关心老师穿什么了。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她刻在骨子里的对课堂的尊重。每一个45分钟的课堂,她都不曾怠慢。从授课内容到课堂设计,再到板书格式,她都精心准备。至于妆容,仅是这诸多准备中的一个小环节而已。

课堂互动时,夏老师会贴心地走下讲台,走到每一个回答问题同学的面前,认真地听完,并给予点评反馈,这种平等交流的授课方式,就是在今天的大学校园里也并不多见。正因如此,夏老师的课总是座无虚席,常常有外系外班的同学来蹭课。

教授要给本科生上课是法大的老规矩,夏老师更是无比重视给本科生的授课。从夏老师三环的家到法大昌平校区四十多公里的路,她一走就是几十年,就连临近退休崴了脚,也没误了昌平本科生的课。我听说此事,有些心疼,抱怨她不该如此认真:以您今时今日的咖位,让年轻人替一下也不是不可以吧?再说都快退休了,干吗那么认真!夏老师淡淡一笑:那哪行啊,不管是谁,课不能耽误。没事的,我早就好了。你看,一点没影响,活动自如,放心。法大的教学楼里有一块知名的牌匾——“课比天大,夏老师践行了一生。

传道授业 以身作则

2006年,我听说夏老师已经开始招收博士了,便立刻拜托西北政法大学的何玲教授引荐。在与何老师的电话里,夏老师欣然同意我赴京面谈。带着极不成形的两篇论文,我敲响了夏老师的家门。在开门的一刹那,夏老师脱口而出:哎呀,我记得你,你上过我的课吧?一瞬间,我的紧张全无,那天上午和夏老师聊得非常开心。临走前,夏老师一面鼓励我认真备考,一面安排已经考入门下的师兄给我传授备考经验。几个月后的2007年,我以高出第二名7分的成绩涉险过关,正式入门。这7分,让我沾沾自喜了一个暑假。

开学报到时,夏老师带着我到学院路校区食堂二楼吃饭,席间才说:你比第二名高了7分,但我并不认为7分就代表着你能力比他强,水平比他高。好几门课,一门多一分,7分很容易就差出来了。最终选择你而不是他,是因为我考虑到你是女生,又是应届生,考博读博都比他更不容易。现在想来,我那时便已享受到了夏老师社会性别视角下实质正义观的福利。对了,第二名的那个男生,在来年顺利地成了我的师弟。

因为我是全脱产读博,住在校内,方便来往于家属区和教学区,所以除了惯常的学习和科研任务之外,老师还交给我一项特殊的任务——做巫昌祯老师的小秘书,协助巫老师做一些文件传送、校对的工作。夏老师是巫昌祯老师的学生,恰是借此机会,我得以亲见夏老师对师长的发自内心的敬爱与无微不至的照顾。凡巫老师参加的会议,夏老师都亲自安排接送,至现场必是亲自搀扶落座。日常探望更不必提。还记得夏老师第一次带我去见巫老师时的场景,巫老师对夏老师笑道:你当年就是这样跟着我去开会调研的。夏老师爽朗回应:可不嘛,我当年就她这么大。那一刻,我仿佛懂得了什么是传承。

夏老师的学生都知道,夏老师有个规矩:在校生和夏老师聚餐,只能夏老师请客,学生不许出钱。我就这么吃了三年夏老师的大餐,就连工作后某次回学校公干,和夏老师在法大小北门外的餐厅吃饭,我也习惯性地由着夏老师付了款。因为都还在一个圈子里,所以我非常幸运地在工作后仍和夏老师保持着紧密的联系。

夏老师深知高校科研压力的巨大,每每见面都劝解我们劳逸结合、缓缓行至,对于我们的怠惰拖延也似老母亲般由着、惯着。但唯有一件,就是教学,每次见面必然叮嘱我们,教学是高校教师安身立命之本,一定要站稳讲台

师命不敢违,我虽科研上未得大建树,十余年讲台也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走过,亦获得了学生们的认可。记得我向夏老师报告:我被评为最受本科生欢迎的老师时,夏老师高兴地连说了好几个不容易。现在,我也已经带了近十届研究生。若是他们看到这篇文章,应该就会明白,这些规矩都是哪里来的了。

心系民生 情怀家国

博士入学第二周,我就拿着一份自认为完美的提纲找到夏老师,要确定我博士论文的题目。夏老师看了看我自定的选题婚姻法独立于民法的理由和路径,没有直接给出结论,而是说:选题的事先不急,你跟我做两个项目,找找感觉。

于是,我跟着夏老师分别在两个项目组担任项目秘书,一个是中国法学会的反家庭暴力立法倡导项目;一个是北京市妇联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地方立法修订项目。两个项目执行期间,夏老师亲赴多地调研。河北乡村、海南女子监狱、北京的区县,夏老师都一一跑到、问到、访谈到。在夏老师看来,法律人不应是书斋里的逻辑机器,而是必须要扎根在生活的泥土中,尤其是家事法学者,必须关注家庭、关心家庭中活生生的人。

海南调研期间,在完成了一起受暴妇女杀夫案的调研后,返程的车上,包括夏老师在内的几位专家都面色沉重。彼时,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还尚未得到广泛的认可,正当防卫在家庭暴力案件中的适用难度也比较大。我不合时宜地冒了一句:如果是我,也只能选择杀夫。夏老师看了我一眼,思忖良久,没有说话。

回京后,夏老师建议我研究反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原以为是夏老师想让我追学术热点、快出成果,因为当时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正在拟定《涉家庭暴力案件审理指南》,其中较为体系性地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待我做了全面检索深入研究并成文后,才明白夏老师的良苦用心。大概在那个时候,夏老师就已经在考虑以事前预防而非事后惩处的方式来治理家庭暴力了。

随着项目调研的深入,再回过头去看当时自定的那个宏大的选题,着实幼稚且不切实际。于是,我将博士期间的研究方向确定在家庭暴力的婚姻家庭法防治,并最终形成博士论文。

毕业之后,我辗转京陕两地,得以有机会继续跟随夏老师做项目。这些项目,有涉及未成年人的国家监护主题,有涉及更广泛人群的性骚扰立法防治项目,也有婚姻家庭立法史梳理这样的纯理论性项目。项目不同,但贯穿始终的是夏老师立足中国、立足本土的家国情怀,是夏老师关注人性、关切妇女的人文关怀。这些项目也不仅是惠及众人的学术成果,更是夏老师留给我们的宝贵的学术遗产。

行文至此,残夜将尽。那天,也是这个时候,医院墙外的布谷鸟叫个不停。我知道,夏老师并未离开。薪火相传,吾辈继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