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刃韧

姓名:龚刃韧

出生年月:1954年9月

出生地:湖北省武汉市

 

最终学历:

1988年2月日本北海道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8年-1990年北京大学法律系讲师

1990年-1993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1993年-现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1997年-2015年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对外交流经历

1995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1997年下半年日本京都大学法学院客座研究员

2000年1-3月英国诺丁汉大学法学院短期学习和研究

2005-2006年日本九州大学客座教授

2006年2月在日本东京大学担任太平洋国际关系讲座集中讲义首位外国教授。

 

研究领域:国际公法、人权法

研究成果

著作

《现代日本司法透视》,世界知识出版社1993年;

《国家豁免问题的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2005年再版)。

 

最近十年发表的部分文章

1)《不歧视原则与中国农民权利》,《北大国际法与比较法评论》第3卷第2辑(总第5期)2005年版;

2)《教授、计件工与学术自由》,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网络版,2005年第五号;

3)“The Legal Status in China of Human Rights Treaties”, in The Bulletin of Kyoto Human Rights Research Institute, No.13, March 2008. 

4)《法治的正本清源》,《法学》2009年第1期;

5)《关于给农民“国民待遇”的法学思考》,《太平洋学报》2009年第6期;

6)“The Historical Causes of China’s Dual Social Structure”, in Confronting Discrimination and Inequality in China: Chinese and Canadian Perspectives, edited by Errol P. Mendes and S. Srighanthan, Ottawa: University of Ottawa Press, 2009.

7)《告别“衙门化”:中国大学的出路》,《文化纵横》2010年第3期;

8)《不可克减的权利与习惯法规则》,《环球法律评论》2010年第1期;

9)《马克思新闻出版自由经典理论之重温》,《法学》2010年第7期;

10)《重读密尔论自由》,《政法论坛》2010年第4期;

11)《论人权条约的保留》,《中外法学》2011年第6期;

12)《“9?11事件”后美国政府的酷刑政策及其影响》,《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8期;

13)《中国农村土地征收的宪法困境》,《法学》2013年第9期;

14)《酷刑:从合法的手段到公认的罪行》,《比较法研究》2014年第1期;

15)《国際司法裁判所と人権》、浅田正彦?加藤信行?酒井啓亘編:《国際裁判と現代国際法の展開》、東京:三省堂2014年;

16)《比较视野下的中国与人权条约》,《中国国际法年刊》(2014年),法律出版社2015年4月出版;

17)《建立法治国家必须尊重宪法权威——基于对“苏联模式”的反思》,《法学》2015年第5期;

18)《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成因:苏联模式的影响》,易继明主编《私法》2016年第1卷(第13辑);

19)《“娜拉走后怎样”:<顾准文集>阅读札记》,《中国法律评论》2016年第3期;

20)《〈禁止酷刑公约〉在中国的实施问题》,《中外法学》2016年第4期。

 

荣誉奖励

1997年获教育部宝钢优秀教师一等奖

1998年获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法学一等奖(获奖著作《国家豁免问题的比较研究》)

1998年被选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第一批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