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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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捐赠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热忱欢迎海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校友和个人捐资。

    为发挥海内外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热心教育事业的积极性,汇集多方力量,筹集办学资金,支持和促进人权研究院教育和研究事业,特制定该捐赠指南。

    一、捐赠方式

   (一) 邮局汇款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

    邮政编码:  100088

    (二)实物捐赠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

    注:

    *请您在转帐或汇款时,务必注明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及捐赠用途。若有其他问题,请及时找联系人咨询。

    * 联系人:吴老师

    * 办公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人权研究院办公室

    * 联系电话:010-58908276

    * 传真:010-58908277

    * 电子邮箱:ihr@cupl.edu.cn

 

    二、使用途径

   捐赠资金或实物在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前提下,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支持教学与研究设施的改善,包括建筑物、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

    (二)资助人权研究院师生从事有关人权的科研项目;

    (三) 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职工和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四) 资助在校贫困学生;

    (五) 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院士、教学名师来校讲学;

    (六) 资助优秀教师及在校学生出国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七) 特定项目捐赠,按照捐赠者的意愿使用;

    (八) 支持或投入与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育和研究事业有关的其他项目;

 

    三、鸣谢办法

    (一)人权研究院将根据捐赠单位(个人)意愿,在相关网站上刊登鸣谢公告,发布捐赠人  姓名、资助项目及捐赠数额;

    (二)人权研究院将根据捐赠情况,结合捐赠者意愿,对捐赠资助相关活动等项目的单位(个人),可以“独家赞助”或“赞助”等形式鸣谢;

    (三)对于捐赠达到一定额度的,设立以捐赠者命名的奖学金、助学金及奖教金;

    (四)对捐赠者分别颁发纪念章、纪念证书、纪念牌;

    (五)在捐赠人中聘请符合条件者为人权研究院外聘兼职教授或顾问。

    (六)对提供捐赠的地方政府、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及个人,优先开展合作与共建,并提供人才培养和科技研发等服务。

    (七)其他鸣谢方式或未尽事宜,由捐赠者与人权研究院另行商定。

  • 项目编号时间项目名称参与人

  • 2013-06-12捐赠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