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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人权机构来华始末

       时间:2010-12-21 11:15 作者:谌彦辉、唐文竹 来源:《凤凰周刊》 2010年第34期

12年前,张伟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远赴瑞典隆德大学攻读国际人权法硕士学位时,对人权基本没什么概念。在瑞典隆德大学法学院的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他用整整一年半的时间开始对人权进行不同的解读。“说实话,我学人权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张伟说,刚开始接触到一项具体的人权,他最先的反应是“外国人搞人权的动机是什么”?“如果用到中国,他们是不是要把中国搞乱?”当他真正接触到《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政治权利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公约》,心里的纠结开始越来越少,他意识到“如果国际人权组织和机构能够进入中国传播人权知识,将是一大突破。”这正是国外人权机构当时正在尝试的。

     谁能来中国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诸多人权组织尝试进入中国,门禁才启的中国也面临选择。挪威人权中心、丹麦人权研究所和瑞典的罗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这三家北欧背景的人权机构受到青睐。据张伟介绍,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RWI)是一家致力于通过研究、学术教育、传播和机构发展来推动人权教育的学术机构。该研究所拥有主要来源于瑞典国际发展合作署(Sida)的资金,在瑞典及国外广泛开展人权能力建设项目。目前,研究所在中国、印度尼西亚、肯尼亚和土耳其均设有区域办公室。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北京项目办公室主任MeretheBorge称,应中国外交部的要求,研究所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中国开始了机构合作项目。1996-2000年期间,研究所为来自司法部门的高层官员,包括警察、检察官、法官及监狱工作人举办了人权培训课程。2001年开始,研究所在北京设立了项目办公室,并开始全面实施侧重于支持中国学术界及中国监察机构的项目。目前,该研究所正在中国实施一个为期三年(2008-2010)的人权能力发展项目,致力于提升中国学术机构的人权教育和研究的质量和数量,加强检察机关通过人权标准履行其职责的能力和促进中国国家人权机构的设立。国家非政府人权组织对中国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挪威人权中心(NCHR)、丹麦人权研究所(DIHR)开始与中国的大学和学术机构合作,这些国际人权机构现在开展的活动,比中国人权研究会还要活跃。高校人权学者透露,全球最大的非政府人权组织“大赦国际”也曾在中国探路。他们接触了中国相关部门和人权学术机构,但中方并没有选择他们。相比之下,“北欧人权机构对我们很友好,我们合作得很愉快。”中国人权研究会一位秘书长说,像“大赦国际”这样的人权组织,长期对中国充满敌意,不够客观。“我看过他们的报告,也接触过他们的人。不能以人权为幌子,带着政治偏见来。”值得注意的是,1997年,正当国际人权组织开始进入中国,一些重要的西欧国家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不再参与美国带头的反华提案。前述秘书长认为,西欧更加重视与中国发展经济关系和开展人权对话,尽管美欧均主张利用人权向中国施压的基本立场一致,但西欧更多考虑经济利益,比较愿意接受对话方式。近年,在国际组织中十分活跃的北欧国家,往往自称“友善的国家”,奉行“政治中立主义”。他们普遍支持在世界范围内维护包括人权在内的民主价值,试图将福利国家的理念运用到国际社会。这和中国的“和谐社会”目标有某种一致。1997年,瑞典为了发展和中国的合作制定了一套专门针对中国的国别战略,这套战略将促进瑞典和中国之间更加广泛的关系作为主要目标,类似“民主”和“人权”的口号在这个日程表上的排位非常靠前。这正是北欧背景的人权机构受到中国青睐的原因。

建造中国人权讲台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副所长的张伟,参与了挪威人权研究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合作编写的《国际人权法教程》项目。编写组有来自中国、挪威、瑞典、丹麦和芬兰等五国的专家,以圆桌会议方式确定必读文献的选择和教学大纲的编写,这些会议引发了热烈的讨论。教材编写完,张伟又遇到新的问题,“当时大家都觉得人权问题太敏感,政治色彩太浓,没有老师来讲,他们也不了解人权。”张于是建议北欧人权机构在中国开展人权法教师培训。这很快引起了挪威人权中心的兴趣。该中心中国项目主任CecilieFigenschouBakke介绍说,从2000年开始,他们同时联合瓦伦堡人权和人道主义法研究所和丹麦人权研究所等北欧人权机构积极参与中国人权法教师培训。从2001年到2007年,北欧人权机构已经为中国法学教师举办了7届国际人权法课程,200多名中国法学教师得到了北欧组织有关国际人权法的培训,他们来自中国76所不同科研院所,25个省或省一级的行政单位。最初,许多著名的外籍国际人权专家从国外赶过来教授课程,而现在一些中国学者已经成为了国际人权法或特定人权领域的专家。最近几年,“课程的内容已经非常高级了,因此需要有一定的人权法知识才能够参加这些课程。”Cecilie说。从2005年以来,挪威人权中心每年在中国西部开展为期两周的国家人权法课程,他们认为有必要加强西部省份法律院校人权教学和科研的实力。Cecilie称,挪威人权中心的重点是覆盖中国各地大学的教师,这些年来,他们支持中国西部一些特定的大学加强教学、科研以及课程建设能力。2008年起,北欧人权机构针对中国法律院校每年开展为期3天的交流会,60名中国人权教师参加。Cecilie认为,人权法目前正逐步成为中国法律教育的正统领域之一,一批专业的中国人权教师开始涌现。

人权组织各显其能

10多年来,北欧三家人权机构在中国人权教育项目中进行紧密合作,在张伟的印象中,“他们时常通气,开碰头会议,但他们也以互补而不是重复竞争的方式开展了各自的人权教育项目。”自从合作编写了《国际人权法》的第一本中文教材,挪威人权中心随后又向中国各地的大学捐赠了3000本教材,这些教材在各大书店都有销售。其中一本还被教育部指定为“官方人权教科书”。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更重视司法环节,该所人权能力发展项目已覆盖云南、内蒙古、陕西和广西四省区的检察官培训。为寻求减少审前羁押和加强对嫌疑人的人权保护,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合作制定出了一套“检警关系知道规则”。目前,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和海淀区公安分局已联合签署该指导规则,并在海淀试行。眼下,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正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在中国建立国家人权教育基地。丹麦人权研究所作为一家国立人权研究机构,对如何打击和预防酷刑更感兴趣。丹麦人权专家莫尔顿?卡吉诺姆此前接受《人权》杂志专访时称,1998年开始,丹麦人权研究所与中国各地的检察部门合作,并和欧洲其他人权机构一起培训检察官、律师和法官。“我们尽力帮助警察树立友好的形象,使他们懂得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可以通过不同办法进行侦查和解决,而不仅仅只有粗暴甚至残酷,从而变警察暴力为警察服务,这种变化需要时日。”莫尔顿表示,“我们会继续在诸如法律程序的变革、防止酷刑、死刑等刑事程序法等难题上展开工作,我们还会参与中国和丹麦两国检察机关的人权合作项目。”近年一些非政府人权组织在国际政治舞台上频频亮相,他们为个人或集体受害者起诉,监督、调查和报告各国的人权状况,或通过游说来影响与侵犯人权的国家有关的政府外交政策。丹麦人权研究所并不如此激进。“我们开展国际合作并不是要监督其他国家,我们只在丹麦国内这么做。”莫尔顿说,“当然,我们进行合作项目是为持续不断地深化人们对人权的认识,从而树立起社会对人权的尊重。”“很多人抱着一个美好的愿望来做这项工作。”张伟说,“我们推动人权教育是希望它能够使国家发生重大的影响和变化。”这种传播目前是开放和多选项的。面对教师而不是学生开展培训,就是考虑到了中国人权教育界的自主性。中国的人权法教师接受培训之后,并没有从北欧人权机构得到帮助开设课程。事实上,是否开设课程以及如何组织课程由他们所在的院校决定。一位曾接受人权法培训的高校教师说,“这种培训并没有给我们安排一个范本,他们只是把人权观念和北欧国家的人权情况介绍过来,如何接受,要看我们的消化和吸收。”“不是你说什么,我们就接受什么。”中国人权研究会一位秘书长说,“欧洲那一套人权观念拿到中国来讲,我们也会有自己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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